本人张丽梅、李建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经开区长征路冶金小区(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52幢第1层22号商铺,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8015GB00003F00520005,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梅 李建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