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曲靖市第0662号

2022-11-21 17:19:1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朱启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宁东路(置丰.城市花园)裕丰阁幢第1层3-1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启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置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出售给张建平、廖侦琼,张建平、廖侦琼买卖转移给朱启芬、吴小加,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朱启芬、吴小加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5945、201130594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朱启芬、吴小加欲将上述不动产离婚析产给朱启芬单独所有,但义务人张建平、廖侦琼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