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良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云0125执恢245号之九及宜良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云0125执恢245号之七,要求将何道庚、徐华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长征路(冶金小区)43幢第5层1-502号【房产证号:2010302378、2010302379,土地证号:曲开国用(2016)字第02239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到买受人耿成燕名下,因何道庚、徐华房产证号为2010302378、2010302379的房屋所有权证、地号为008-004-1S043010502,证号为曲开国用(2016)字第0223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