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1-31 10:26: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云发改价格〔2022〕76号

曲靖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核定曲靖市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曲发改价费〔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2﹞77号)有关规定,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6.0兆瓦)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云南省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