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28 09:5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87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钱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细化“三类监测对象”帮扶政策的建议》(第17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5月以来,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市医保局、曲靖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多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整优化“三类监测对象”帮扶政策的文件措施。

一、明确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监测线。根据《曲靖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方案》,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同时综合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曲靖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将严格落实省级要求逐年提高监测线。

二、统筹“两不愁三保障”行业部门调整细化衔接政策。人社部门技能培训政策对象扩大到全部农村人口,但公益性岗位对象仅为脱贫人口,不含非卡户。对2022年1—12月在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含监测对象)劳动力,给予1000元/人的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医保部门资助参保,纳入三类监测对象的资助180元/年,未纳入的一般脱贫户逐年下调45元,即:2022年资助135元、2023年资助90元、2024年资助45元,2025年不再资助。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3年后逐步调整。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助学贷款等政策对象扩大到全部农村人口,雨露计划政策对象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卫生健康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脱贫户住院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规定,但政策对象是建档立卡户。水务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曲靖市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将一体化供水设施作为农村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增强公益设施的普惠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全市实施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937户,其中宣威市256户,涵盖了三类监测对象。

三、增强产业帮扶。制定《曲靖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建成一批高标准“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大力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曲靖元素、国内知名的区域公用品牌。通过企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增收。

四、推动建立防返贫保险机制。曲靖银保监分局制定出台《曲靖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人身保险工作的监管意见》(曲银保监办发〔2022〕35号),要求辖内各人身保险机构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会泽县、宣威市)和弱势群体倾斜保险资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为宣威市18家乡(镇)政府承保了“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在保险期内,因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或救助对象罹患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泽支公司与会泽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会泽县2021年精准防贫保险协议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与宣威市人民政府就拓展防贫保险业务开展商谈,因宣威市政府财政资源紧张,该项工作尚未取得实质进展。

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把防返贫监测作为第一防线,抓牢监测帮扶,采取“五个一批”分类分级精准帮扶,对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实行“一户一台账、一人一措施”,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第一任务,抓实脱贫人口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脱贫地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加快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