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17:1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5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夏红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区域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建议》(第4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市生态保护工作现状

(一)全市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一是成立曲靖市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建立会议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督查机制、联络员机制等工作机制,全面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成立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会成员,建立会议机制、督查机制、受理和办理机制、整改和追责机制等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印发了《曲靖市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曲办发〔2020〕33号),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责任,确保行业部门履职到位。四是奖惩分明的督考问责机制基本建立。将生态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建立了“部署、检查、督导、通报、约谈、问责”闭环式工作机制,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不成的县(市、区),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责任落实不力人员的追责力度。五是开展市域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自2019年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以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通过对不同县(市、区)的重要区域流域环境治理的全面协调,促进各县(市、区)相互合作、联合共治。

(二)关于养猪场牲畜粪污乱排导致污染的问题。针对本建议中宣威市热水镇养猪场污水、粪便直接排放污染到沾益区的钻箐水库,水源点受污染后无法保障饮水安全的情况。市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宣威市、沾益区开展检查整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依规执法,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存在违法行为发生在共管区、叠区;违法行为发生在管辖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区域;违法行为发生地与查获地不一致情况等情况,可以适用“谁查获、谁处理”的原则,由沾益区或宣威市开展行政处罚,也可以直接由上一级农业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情节严重的将督促依法强制关停。二是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思路,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三是抓紧编制了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有效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

二、存在困难

一是跨区域间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因事关不同行政区划,具有发现难、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的特性,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二是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管难度大,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面广量大,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不配套,粪污处理能力弱,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需要投入大量财力、人力、物力,治理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体系,全面统筹工作推进。一是全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多元参与、激励与约束并举、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将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治理效能等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全力推进曲靖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性。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统筹考虑产业布局、生活空间等要素,做好《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衔接融合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加强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管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切实防范产业无序布局,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

(三)强化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行政区域之间、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在应急联动、监测预警、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积极沟通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区域共治,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探索将畜禽养殖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制定全市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对曲靖市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的范围和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明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工作指导。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