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15:0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6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顾子进、姜德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亦那河长效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第4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曲靖市地处珠江源头,一方面生态敏感而脆弱,保护压力较大;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保运转、保民生任务艰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在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及河湖联防联控方面,我市作了一些探索实践。一是在跨县域层面,2018年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安排水务部门牵头制定了《曲靖市南盘江主要干支流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2019年1月起,由市河长办牵头启动对南盘江上游干流(沾麒陆段)及其重要支流,即“三江八河”共14个断面的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各考核断面主要考核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个水质指标,超标指标的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0.5万元/吨,氨氮2.5万元/吨,总磷25万元/吨,并按月对考核对象(沾益区、麒麟区、马龙区、经开区、陆良县)以测算的污染量计算补偿金。二是在跨市域层面,曲靖市牵头制定了《曲靖市落实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重点推动长江流域涉及的曲靖、昆明、昭通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在跨省域层面,主要是在黄泥河流域,建立了云贵两省三地(曲靖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四县(曲靖市富源县、罗平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六盘水市盘州市)联合行动机制,推动建立了联席会议,互派副河长、水质监测等工作机制,签订了共管共治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联合考核方案,推动生态保护治理目标的落实。

在亦那河治理保护方面,针对以下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强亦那河流域乡村生活污水管理,未建成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集镇污水治理方案并抓紧实施;已建成污水处理站的乡镇(街道),要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杜绝建而不用现象。加强沿河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有条件的村要建设污水处理站,暂时没条件的,要结合实际,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氧化塘、氧化渠、氧化沟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回用。

(二)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对亦那河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养殖污水综合利用。加强农村散养户养殖污染物治理,进行干湿分离、散收集中、水冲清粪,规范配套污水收集池,设置猪粪堆放专用场所,产生的排泄物用于农作物肥料,坚决禁止外排情况发生。

(三)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按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对亦那河沿岸的耕地,引导群众调整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整治临河垃圾堆放场,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对水质的影响。

(四)实施河道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查制度,及时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对亦那河沿岸的垃圾和枯清理,保障河道畅通。对污染较重的河道,采取应急治理措施。2022年以来,在亦那河流域累计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26吨。在亦那河中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保障生态流量。科学确定重要江河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划定生态红线,将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配置和管理,满足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要求。

(五)强化执法监管

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或未经处理直排污水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格实行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

根据监测数据,宣威市省控断面亦那河(赤那河)2022年4月、5月水质为Ⅳ类,未达水功能区Ⅲ类水质标准,市人民政府及时发布预警函至宣威市人民政府,督促宣威市组织水质超标原因排查,并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河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同时督促宣威市加大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力度,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2022年6—8月,宣威市省控断面亦那河(赤那河)水质稳定达Ⅲ类。

建立河道生态补偿机制,涉及财政、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的协同,对水质、水量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有较高要求,生态补偿机制从国家到省市层面尚处于探索阶段。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适时推动建立河流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效。恳请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