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15:1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6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舒晨、邵春燕、尹永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师宗县天生桥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第10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天生桥水库工程是一件新建重点小(一)型水库工程,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17225.1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890万元,市配套资金3100.5万元,县配套资金7234.66万元。截至目前,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679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到位6890万元、市应配套资金到位0万元,县应配套资金到位9900万元。工程于2017年8月18日开工建设以来,累计完成工程投资964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6%。

关于给予师宗县天生桥水库工程建设资金补助的意见:

一是争取将市级欠配套资金纳入2023年及以后市级预算,逐步解决。

二是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师宗县水利投融资政策改革支持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工,发挥效益。

最后,感谢你们对曲靖市水利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市政府将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督促水利部门与师宗县一道,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切实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