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15:2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6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刘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曲靖市跨区域饮水水源地保护机制的建议》(第135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9年5月5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管理方案》(曲政办发〔2019〕46号),方案中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联防联控内容和部门职能职责,并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跨县(市、区)饮用水水源地联络员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跨县(市、区)水管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其中,富源县洞上水库管理所联络员为水库管理所所长彭龙。与此同时,2019年6月13日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沾益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管理方案(试行)》(沾区政办发〔2019〕88号),2019年6月15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源县集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101号)。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全面按照该方案运行,全面保障了饮用水安全。

二、2019年11月28日《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市人大多次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全面加强了执法监督工作。2021年7月12日至14日,分别对会泽县、宣威市、富源县、麒麟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包含洞上水库)执法情况检查;2021年8月25日召开对全市贯彻实施《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下一步将进一步结合河长制工作,加强对跨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建立切实可行的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