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15:4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6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李睿杰、龙丽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按比例配套宣威市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第16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0年开始,宣威市财政由省级直管,按财政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曲靖市级财政不再负担宣威市的水利建设的资金配套,其原应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下滑,财政支出压力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关于按比例配套宣威市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意见:

一是在市级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将酌情给予补助。

二是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与宣威市合力提前谋划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工作,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专项项目储备及项目情况,密切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到水利工程。

三是市政府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宣威市做好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工作,千方百计破解投融资难题。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曲靖市将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切实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