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15 15:0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2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徐荣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施行城市供排水一体化管理的建议》(第35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中心城市供排水基本情况

(一)曲靖中心城市供水情况。中心城市现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为水库水。曲靖中心城市共有12个自来水厂(市第一、第二、第三自来水厂,潇湘水厂、西山水厂、南海子水厂、温泉水厂、三宝水厂、沾益一水厂、沾益二水厂、马龙一水厂、马龙二水厂)负责向中心城市供水,总设计供水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日,现实际供水量为21.35万立方米/日。

(二)曲靖中心城市污水处理情况。中心城市现有6座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龚家坝污水处理厂、南海子污水处理厂、沾益污水处理厂、马龙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2万立方米/日,现实际污水处理量为16.35万立方米/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多头供水,管理混乱,体制机制不顺畅。中心城市由多家供水主体(水厂)负责供水,供水链被切割为原水、制水、供水、污水处理四类不同主体。供水不统一、收费标准不统一,造成同城不同网、同城不同价、同城不同服务的情况。加之,供排水主体多而且复杂,导致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配置困难,供水企业为了扩大供水量和供水范围,互相抢夺对方供水区域用户,造成供水管网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水厂供水生产能力闲置。

(二)未实现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污水处理费缺口大。部分供水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未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费缺口巨大,污水处理厂运营困难。

(三)供水能力闲置,供水存在安全隐患。一是中心城市第一、第二、第三自来水厂总设计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目前实际日均供水均为13.5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仅为设计供水能力的67.5%,供水能力闲置。二是由于部分水厂规模小,无法按国家水质标准对原水、出厂水水质进行规范化检测,加之部分水厂制水工艺不规范,供水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打算

(一)组建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曲靖市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整合中心城市从源头到龙头相关资产资源,组建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投资运营管理及市级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投融建管营。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正按计划推进组建工作。

(二)加快推进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工作。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工作,理顺中心城市供排水体制机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进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涉及整合的企业和单位开展尽调工作,目前,尽调工作已完成,拟定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曲靖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待征求各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按程序报审后印发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