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5:5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31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曹雪梅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餐具消毒企业卫生监管的建议》(第46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全市共有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31家,其中,麒麟区3家、沾益区1家、马龙区1家、宣威市3家、陆良县4家、师宗县4家、罗平县2家、富源县8家、会泽县4家、曲靖经开区1家,日生产消毒餐饮具85200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情况和出厂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被监督单位自查自律,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立案进行查处。2021年,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8份,实施行政处罚6家,对出厂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合格率100%,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和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2022年1—6月,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21家,实施行政处罚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对使用集中消毒单位提供餐饮具的餐饮单位,检查其是否索取、留存提供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消毒审批资质、餐具消毒合格检测报告;检查餐饮具进出库数量与登记数量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餐具等情况;检查餐饮具包装是否完整、标识内容是否规范,餐饮具感官性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自行提供餐饮具的餐饮单位,检查其是否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配备是否能满足需要;清洗消毒水池是否做到专池专用,是否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等水池混用;鼓励餐饮单位使用蒸汽、远红外等热力消毒方法;采用化学消毒的餐饮单位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残留;是否严格落实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饮具分开存放和保洁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及抽检结果等情况,鼓励公众举报投诉餐饮具不消毒、消毒不规范等行为。2022年以来,共检查餐饮单位26000户次,责令整改65起,抽检60批次,经检验均合格。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疫情防控,持续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消毒服务行为,提高消毒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公示和曝光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促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联系电话:312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