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6:2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3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周兴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建议》(第55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4月,全市共建成7个殡仪馆、135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482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9个经营性公墓,每个公墓均建有两种以上生态安葬设施,有树葬、花葬、草坪葬、撒葬、骨灰寄存等保留或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方式,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减少了安葬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将生态安葬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殡葬改革包括生态安葬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责任制综合考核,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不断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除已享受一次性抚恤金补助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其余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的,按照一般对象不低于3000元、特殊对象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选择生态安葬的每例再奖补1000元。

二、关于在农村实行公益林、荒山上实行生态葬的建议

鼓励和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向常态化方向发展,是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一场漫长的变革征程。我市在殡葬改革初期阶段,允许市民将骨灰撒散入祖坟,但实践证明,在撒葬完成数日后,丧属悄悄筑起坟堆、立起墓碑,监管难度较大。因此,生态安葬也须在公墓内进行。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联系电话:312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