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5:2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26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余绍银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拆除力度的建议》,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草拟了《进一步加强曲靖中心城市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工作方案》,并按照“区级受理、市级审批、区级监管、市级监督监管”的要求和“限定规划控制、节约土地、功能管制、保护生态”的原则,严格临时建筑的申报和审批。

(二)做好摸底排查。为切实做好曲靖市中心城市临时建筑拆除工作,全面掌握中心城市临时建筑底数,进一步规范临时建筑行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对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临时建(构)筑物(4S店、售楼部、施工工地、单位内临时建筑、岗亭、农贸市场、超市商场、仓库等)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全市中心城市共有临时建(构)筑物956个,面积1833770.389㎡。其中,麒麟区共有741个,面积332610.218㎡;马龙区共有25个,面积7982.49平方米;沾益区共有26个,面积1442834.68㎡;曲靖经开区164个,面积50343.001㎡。

(三)开展专项整治。按照边排查、边认定、边整治的要求,麒麟区、马龙区、沾益区以及曲靖经开区根据“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认定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隐患和影响的临时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整治。截至目前,已拆除临违建(构)筑物55个,面积83815.68㎡。其中,麒麟区24个,面积66042.94㎡;沾益区40个,面积57682.68㎡;曲靖经开区14个,面积25227㎡。

二、存在问题

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受土地、规划等多种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解决;部分集体土地上临时建筑相关收益用于社区、街道支出,拆除较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拆临拆违力度,分析临时建筑遗留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统一认定确需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依据排查数据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严格审批流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对确需保留、暂缓拆除的建筑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乱搭乱建现象,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空间,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