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7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11 10:27:00   索引号:    文号: 曲政函〔2022〕22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马盟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的建议》(第8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市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情况

曲靖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费,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一)曲靖市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保障有力

2019年—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分别为595195万元、664690万元、662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10.99%、12.49%、13.19%。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安排62.02亿元,1—6月卫生健康事业支出33.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1%,预算执行率53.7%,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率,有力保障了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2021年公立医院投入、支出分别为51419万元、83334万元、49739万元,三年总计支出184492万元。2022年全市预算安排公立医院支出30089万元,用于综合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专科医院等支出,1—6月全市支出2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72.65%,远超时序进度。

(二)积极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

根据《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5〕11号)精神,目前曲靖市县级公立医院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予以补偿:一是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不超过80%;二是通过医院加强核算、强化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自行消化10%;三是按照统筹算账、综合核补的原则,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剩余10%由县级财政负责补齐,市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认真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强化公益属性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83 号)规定,落实全市各级政府投入责任。

一是采取按编制、按床位、定额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医院运行经费给予经常性补助,主要由本级财政安排补助。

二是政策性补助。对本级公立医院承担的紧急救治、职业病防治和妇幼保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承担的救灾、援外、支农、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指令性任务,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并核定服务成本后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专项补助或定额补助。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发生的医疗欠费,通过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三是基本建设补助。主要由县级发改部门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和财力状况,逐年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中央、省和市对困难地区医院基本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设备购置补助。主要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轻重缓急和财力情况,逐年在部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中央、省和市财政对困难地区医院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五是学科建设补助。主要由中央和省级确定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根据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视财力情况安排下达资金。

(四)全面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是自2019年底在我市落地执行的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始,目前全面落实药品集中采购14批次,共有188家医疗机构采购356种777个品规药品,采购金额2.6亿元。

二是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共有24家医疗机构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1.4亿元。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成本,从刚开始的220元/次(单人单检)降至现在的16元/次(单人单检),切实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有效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三是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确保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将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和负责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施“双通道”用药保障,优先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品种使用协同,动态合理制定中选与非中选品种医保支付标准。

近年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许多短板、弱项,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县级财力状况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保障压力突出,随着兜牢“三保”底线、债务还本付息、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等必保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市、县级配套医保资金压力大,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压力大,卫生健康短板较为突出,财力难于支撑卫生健康发展需求。二是收入保持平稳增长难,受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及疫情影响,加之公共预算收入体量小,收入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量无法有效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是县级“三保”压力大,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确认名单,全市9个县(市、区)中2个为橙色风险等级,5个为黄色风险等级。省“三保”风险确认名单,全市9个县(市、区)6个为高风险,3个为低风险,县级财政运行风险较高、“三保”压力较大。

二、办理建议

(一)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部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893号)相关要求,国家“十四五”期间,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仅支持以下内容:脱贫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如宣威市、罗平县、师宗县、富源县、会泽县)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节。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因此,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等内容属于地方配套范围,不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内,下一步未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县(市、区)应向中央和省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二)设施设备和人才培养建设等方面

根据《曲靖市关于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办发〔2019〕8号)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改革财政补助方式,调整资金使用方向,保证投入规模不减”的原则,履行好投入保障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根据曲政办发〔2020〕83号文件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县级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政府办医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的各项财政投入。

(三)市级财政对市属公立医院补助力度方面

市级财政将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对市属公立医院安排下达综合改革的补助,曲靖市财政局每年都将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等六项投入责任,确保公立医院的发展。2021年,曲靖市争取中央、省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0391.48万元,其中:县级5881.3万元,市级4510.48万元,对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1年市级财政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投入255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20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市属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

(四)市级将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强化监测运行

下一步将不断扩大集采医药机构和药品品种范围,未纳入国家和省、市集中采购批次的其他药品,由市级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集中带量议价或联合限价采购,为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同时加快同省药采平台、医疗机构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推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实时分析各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产品数量及价格,监测集中采购运行情况,全流程实施精准服务管理。

曲靖市将积极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研究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财政补偿机制,切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将督促县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投入责任,促进县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感谢你对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