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社会福利设施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5 15:39:5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民政局    

 

《曲靖市民政社会福利设施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经曲靖市民政局组织编制形成规划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125日至2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市民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可将反馈意见反馈至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邮箱:1441072093@qq.com
  咨询联系电话:08746038061
  监督联系电话:08746038050

              
曲靖市民政局  

2022125

 

 

 

 

曲靖市民政社会福利设施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草案)

 

一、项目总则

(一)规划目的

紧紧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巩固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建设配套完备、服务专业的民政福利设施体系,使民政福利事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规划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曲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级三类”的构建,形成以发展规划为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推动专项规划有效支撑与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发挥专项规划对上落实,对下指导与约束的作用,加强体系内的衔接与传导。市民政局特组织编制本次《曲靖市民政社会福利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专项规划的上下衔接指导作用,着力解决当前规划管理难、实施难、监督难的问题,为一张图绘制、一支笔审批、一个平台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规划对象和重点

规划对象为:全市人民群众基础性、普惠性民政服务设施,重点突出对老、少、孤、残、贫等弱势群体提供兜底保障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社区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和儿童福利设施。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社会福利设施的规划布局和空间落位。

(四)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中心城区主要包括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绕城高速范围以内区域。市域主要包括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会泽县和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绕城高速范围以外区域。其中,市域层面提出民政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规模。中心城区层面为本规划重点,主要落实各类社会福利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规划期限与《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一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展望2036-2050年。

(五)规划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致力于发展社会服务,建设服务型民政,认真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由特定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统筹整合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主题,强化基本社会服务这个重点,盯住基层社会治理这个难点,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法治民政、阳光民政、信息化民政,努力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社会服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好决策、规划、组织和监管的职能。加强规范和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

坚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规划目标及设施配套体系

(一)规划总体目标

“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健全社会福利设施体系,推动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均衡化发展,实现社会福利设施的高水平供给。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工作手段现代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

(二)规划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指标值

指标类型说明

现状(2019年)

近期2025年

远期2035年

养老服务设施

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

中心城区(28.5)

市域(18.7)

中心城区(40)

市域(35)

中心城区(50

市域(40

预期性

其中

护理型床位占比

%

30

55

70

预期性

失能老人床位占比

%

 

≥8(主城区) ≥6(其他地区)

≥10(主城区) ≥8(其他地区)

预期性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比例

%

 

40

100

预期性

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15分钟生活圈覆盖率

%

 

60

100

预期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20.43

城市(100)乡镇(100)农村(100

城市(100)乡镇(100)农村(100)

预期性

县(区)级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覆盖率

%

 

80

100

预期性

乡镇(街道)级老年活动中心覆盖率

%

 

城市(100)乡镇(80)

城市(100)乡镇(100)

预期性

社区老年活动室级活动场地覆盖率

%

 

城市(80)农村(50)

城市(100)农村(80)

预期性

儿童福利设施

县(区)级儿童福利院(孤儿院)覆盖率

%

 

100

10

预期性

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

%

100

城市(100)农村(100)

城市(100)农村(100)

预期性

社会救助设施

县(区)级救助站覆盖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殡葬

设施

殡仪馆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公益性公墓覆盖率

%

 

城市(100)乡镇(100)农村(100)

城市(100)乡镇(100)农村(100)

预期性

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15分钟生活圈覆盖率

%

70

70

90

预期性

社区服务站5分钟生活圈覆盖率

%

60

70

90

预期性

(三)社会福利设施配套体系

本次规划旨在健全各类民政社会福利设施,根据《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结合曲靖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曲靖市民政社会福利设施按照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配套。

1.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构建

结合目前曲靖市行政管理单元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调整为“三类四级”,“三类”即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为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四级”即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级。配套体系见下表:

3- 1 “三类四级”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配套体系

 

 
 
2.儿童福利设施体系构建

按照“两类三级”的配建标准进行优化配置。两类为:儿童福利院、儿童之家,三级为:市级、县(区)级、村级。配套体系见下表:

3-2  “两类三级”儿童福利设施标准化配套体系

 

 
 
3.社会救助设施体系构建

根据《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结合曲靖市救助管理人员数量,与现状救助管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规划配置市级和县(区)级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管理中心与救助管理站合并设置。配套体系见下表:

3-3  社会救助设施标准化配套体系

 

 
 

4.殡葬设施体系构建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曲靖市殡葬改革要求,经营性公墓每个县(市)区不应超过1个,用地面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根据云办法(201665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墓建设结合地方实际需求进行建设。配套体系见下表:

3--4  殡葬设施标准化配套体系

 

 
 
三、市域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一)市域社会福利设施发展结构

形成“一核多点”的社会福利设施空间发展结构。

一核:麒沾马城市核心;

多点:以宣威、陆良、富源、会泽、师宗、罗平为主多点布局。

(二)市域(绕城高速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1.市域养老机构设施规划

规划2025年市域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0519张,其中现状床位数10031张,新增床位数488张。

规划至2035年市域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将达到28390张,规划新增17871张。各区县养老机构设施床位数规划详见下表。

 

 

 

 

 

4-4  2035年市域(绕城高速外)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划汇总表

单位:张

地区

现状床位数

2025年新增床位数

2025年总床位数

2035年新增床位数

2035总床位数

麒麟区

260

452

712

360

1072

沾益区

460

0

460

43

503

马龙县

142

0

142

0

142

陆良县

2029

0

2029

2537

4566

师宗县

1060

0

1060

861

1921

罗平县

485

36

521

3387

3908

富源县

1228

0

1228

2867

4095

会泽县

2617

0

2617

281

2898

宣威市

1750

0

1750

7535

9285

合计

10031

488

10519

17871

28390

2.市域居家养老设施规划

根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十四五”期间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村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实现全覆盖。规划至2025年市域所有街道实现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街道居家养老设施增加到28个,床位总数达到1120张。规划至2035年市域所有乡镇实现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设施增加到91个,床位数达到3640张。至2035年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达到119个,床位达4760张。规划至2025年,市域实现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设施数量增加到1542个,床位总数达到30880张,其中现状保留床位数3840张,扩建床位数2340张,新增床位数24700张。

3市域为老服务设施规划

市域(绕城高速外)现状共有社县(区)级为老服务设施227个,数量缺口较大。规划至2035年规划区为老服务设施总数达到1665个,其中:县(区)级6个,乡镇(街道)级115个,村级1544个。

(二)市域儿童福利设施规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201934号)文件精神,各地要因地制宜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推动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区)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结合曲靖市目前仅有111名孤儿在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实际情况,规划将市域各区县的儿童集中至曲靖市儿童福利院和规划新建的曲靖市儿童福利院分院统一进行照料与管理,各区县闲置的儿童福利院根据实际需求,向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转型。

(三)市域社会救助设施规划

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建标 171-2015)》、《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规范,规划近期保留现状6所县(区)级社会救助管理站,远期扩建4所社会救助管理站,在现状县(区)级社会救助站的基础上,兼容配置6所未成年人流浪保护中心。

(四)市域殡葬设施规划

1.殡仪馆规划

根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规范和曲靖市殡葬改革文件精神,规划市域内不再新增殡仪馆,远期扩建4个县(区)级(会泽县、陆良县、富源县、罗平县)殡仪馆。

2. 公墓规划

根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规范和曲靖市殡葬改革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将实现殡葬改革彻底化,实现全市公墓全覆盖。至2025年,市域公墓总数达636个,现状保留369个(9个经营性公墓,36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新增公墓267个,其中,经营性公墓2个(宣威市、会泽县各新增1个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8个,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257个。中心城区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

四、中心城区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一)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1.中心城区老年人口预测

综合考虑全国老龄化形式,以及中心城区康养产业的发展,确定2025年中心城区老龄化率为20%,老龄人口为21万人,2035年中心城区老龄化率23%,老龄人口为32.2万人。

2.养老服务设施总体规划

根据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预测,至2025,中心城区人口数量为105万人,60 岁以上老人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在20%,按照2035 年中心城区按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40张计算,规划范围内需提供约8400张养老床位。其中规划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床位数3128张(现状1328张,规划新增1800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3650张(现状650张,规划新增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720张,村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280张),民办养老院床位数1622张(现状1277张,规划新增345张)。

2035,中心城区人口数量为140万人,60 岁以上老人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在23%,按照2035 年中心城区按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50张计算,规划范围内需提供约16100张养老床位。其中规划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床位数6678张(现状1328张,规划新增5350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3700张(现状650张,规划新增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720张,村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280张),民办养老院床位数2772张(现状1277张,规划新增1495张),在中心城区外围依托山水景观、温泉等自然资源规划3个大型康养项目,规划总床位数3000张。

3.养老产业发展规划

不断完善政府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立足曲靖资源优势,扩充养老服务、强化医养结合、增加养老、康体养生等功能,完善养老产业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办养老设施的建设,在保留现状1277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基础上,力争至规划期末新增1495张民办养老床位,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床位达2772张。

充分挖掘曲靖山水景观、温泉等自然资源,在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提出3处综合型养老产业选址建议,包括恒大养生谷康养项目、三宝温泉片区康养项目、北城生态康养小镇,规划床位总计3000张,重点发展景养结合、景医养结合、种养结合、旅养结合等模式的养老产业,构建曲靖特色的养老模式。

4.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

结合曲靖经济发展,规划按市级、县和乡镇三级进行养老机构设施的布局。中心城区现状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1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5个,乡镇(街道)级5个),总床位数为1328个。为避免设施重复建设,规划建设的养老机构设施以区县级为主,街道级养老社区以居家养老设施建设为主,更好的服务于中心城区的老年人口。规划一方面对现有公益性养老机构进行提升改造,一方面按需求大量增加经营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同时完善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数总量达到26个,总床位数6678张。规划新增养老机构16个(市级1个,县(区)级10个、乡镇(街道)级5个),规划新增床位5350张。

5.居家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加大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健康养生与精神慰藉等五大类综合持续照顾服务。“十四五”期间实现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社区服务中心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6.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中心城区现状无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实现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规划至2025年中心城区新增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8个,床位数720

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十四五”期间,按照5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至2025年,规划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4个,达到149个,床位数2980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与社区服务站合并设置,现状已经建成且无法与社区服务站合建的,通过改建置换的方式靠近社区服务站,形成社区服务核心区。

8.为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根据行政管理单元按“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设置。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配合养老15分钟生活圈建设,规划新增新增为老服务设施156个,至2035年中心城区为老服务设施总数达到181个。其中,市级2个、县(区)级5个、乡镇(街道)级31个、村(社区)级143个。

(二)中心城区儿童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选址于三宝街道建设1个综合的儿童福利综合项目,包括市级儿童福利院、市级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等一系列儿童福利项目,高标准提供专业化的青少年文化活动和儿童福利服务,打造一座集儿童福利、活动体验、素质提升、公益服务、便民生活等多种服务功能的青少年综合活动空间。建设曲靖市青少年和儿童核心价值观的培养阵地。

中心城区儿童之家已实现全覆盖,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对现状儿童之家进行设施增配、功能扩容、服务提质改造。

(三)中心城区社会救助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新建沾益区社会救助站,远期扩建2个县(区)级(马龙区、麒麟区)社会救助站。规划在保留现状救助管理站的基础上,改造内部设施,培训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兼容配置未成年人流浪保护中心。

(四)中心城区殡葬设施规划

1.殡仪馆规划

根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规范和实际使用情况,现状曲靖殡仪馆能够满足需求,规划近期保留现有殡仪馆,远期进行改扩建。

2.公墓规划

中心城区目前有3座城市经营性公墓,无城市公益性公墓。根据云办法201665号文件和曲靖市殡葬改革文件精神,规划近期新建2个中心城区共建公益性公墓,一座位于沾益区绕城高速以北,一座位于马龙区月望乡奎冲村,两座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穴位不少于34万个,满足中心城区未来50年的殡葬需求。

五、中心城区社区服务中心布局规划

(一)规划目标

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引入生活圈理念,规划至3035年基本补齐既有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短板,实现15分钟生活圈和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社区服务中心(站)体系构建

引入社区生活圈理念,结合曲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水平,建立15分钟生活圈和5分钟生活圈,为便于行政管理,15分钟生活圈和5分钟生活圈分别对应乡镇(街道)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级社区服务站。

(三)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1. 建设标准

以共建共享为核心理念,明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模式和具体建设内容,其中社区服务中心每3-5万人配置一个,占地面积约1.8-3.1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社区服务站每0.5-1.2万人配置一个,占地面积约0.3-0.6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2. 社区服务中心功能配套标准

为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配套社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打造1+7+X的社区服务中心配套体系。1为社区服务中心,7为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商业服务中心、教育设施、养老为老服务设施等7大配套服务功能,X为其他拓展服务功能。

3. 社区服务站功能配套标准

社区服务站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围绕社区居委会布局的为标准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内增设的为非标准社区服务站。

标准化社区服务站:打造1+6+X的配套体系,1个社区服务站,6大配套服务功能(社区服务、卫生服务、文化活动、居家养老、儿童之家、休闲运动),其他拓展服务功能。

非标准化社区服务站:打造1+4+X的配套体系,1个社区服务站,4大配套服务功能(卫生服务、文化活动、居家养老、休闲运动),其他拓展服务功能。

(四)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规划布局

为了与行政管理体系一致,本规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街道为单位。本次规划共设置2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8个街道每个街道设置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近期重点完善现状18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配套。远期在辖区面积较大的三宝街道、通泉街道、西平街道各增设1个社区服务中心。

(五)社区服务站(社区及)规划布局

现状社区服务站依托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功能,已实现社区全覆盖,但功能配套短板较多,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本规划以现状社区为基本服务单位,老城区社区人口规模较少的可合并设置,新城区规划人口较多的可增设社区服务站。规划社区服务站163个,其中现状保留135个,对其进行功能增配,规划新建28个。

六、规划实施保障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根据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确立分期建设目标,以年度计划手段逐年推进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建设全市社会福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动态更新的全市、各区、各街道老、少、残人口和设施数据库,根据曲靖市的实际需求状况变化及要求,动态修订本专项规划。

优化用地分类和指标控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须按照人均(常住人口)用地面积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简化审批程序。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的项目,在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中,可在项目管理和规划调整两方面按照既有规定程序予以简化。

制定完善财政资金投入社会福利事业的保障机制(财政、福利彩票),探讨储备社会福利用地融资机制,保障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以及其对应的社会福利工作职能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作用,贯彻落实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运行工作。

七、附图

1.中心城区公办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图

2.中心城区民办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图

3.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图

4.中心城区为老服务设施规划图

5.中心城区儿童福利设施规划图

6.中心城区殡葬设施规划图

7.中心城区社区服务中心(站)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