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125号

发布时间:2022-02-08 09:3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125号

申请人王永军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水电十四局)27幢第6层1-6-1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永军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曲靖管理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曲靖分局)出售给蒋天龙、刘萍,蒋天龙、刘萍买卖转移给王永刚、周庆玲(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永刚、周庆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10027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永刚、周庆玲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王永军,王永军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蒋天龙、刘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