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2022)曲靖市第0142号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18)云0114执12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杨猛、张翠丽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长征路东侧,翠峰西路以南(云南省地矿局807队)3幢第4层2-40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2013109990号、20131099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曲市国用(2014)字第05095号、地号:009-002-17F003020401)的不动产登记在申请人张翠丽名下。因杨猛、张翠丽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5095号的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