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29 14:59:3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曲靖市公安局在曲靖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公安厅领导下履行职责并开展公安业务工作,具体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反恐怖斗争,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查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其他案件;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执行依法承担的刑罚,开展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打击信息网络犯罪,指导和监督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实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机构名称为: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公安局现有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出入境管理处、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直属分局)、科技信息化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环食药侦支队(原森警支队和二分局合并)等23个内设部门,各部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内部职能分工,分别从事组织指挥、干部管理、警务保障、执法办案等工作。

3.人员车辆情况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

2021年实有离退休人员160人,其中:离休 3人,退休 157人。

车辆编制数88辆,2021年年末实有车辆89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履职情况及年度工作计划、省公安厅业务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围绕开展公安业务工作情况设定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有效开展反恐、反邪等维护稳定工作,防止恐怖事件、严重暴力事件发生,防止邪教组织做大成势、滋生事端;有效开展违法犯罪预防、侦查工作,确保全市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稳定;有效开展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有效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各种活动安全有序举行,杜绝重大活动安全事故发生。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21年度经费收入决算31294.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749.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结转1673.17万元,其他收入结余1075.95万元),占总收入的8.79%;财政拨款收入28211.83万元,占总收入的90.15%;其他收入33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6%。

2021年度经费支出决算3114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2.04万元,占总支出的65.15%;项目支出9592.96万元,占总支出的30.80%;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787.21万元,占总支出的2.53%;其他资金支出475.51万元,占总支出的1.52%。

2021年预算批复但未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自有资金(往来款)支出13437.5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根据印发《曲靖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曲靖市公安局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曲靖市公安局机关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曲靖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机关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非税收入预算及内部预算管理等内容。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部门职责履行、履职产生的效益、预算绩效申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自评,了解部门履职目标是否实现、履职效益是否明显、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合理、预算管理是否规范,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以分管警务保障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部门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绩效管理办公室开展市公安局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自评对象,制定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制定自评计划,明确自评组织实施方式,明确内设部门相关自评责任。

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自评分值设定

根据绩效自评相关要求,设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值。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分值10分,严控“三公”经费落实情况分值5分,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分值5分,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性分值5分,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5分,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值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分值10分,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50分,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

3.组织实施

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2021年全市公安工作总结,结合业务部门工作台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资料,从职责履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得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围绕项目绩效自评体系,结合业务部门工作台账、项目预算等材料,从项目管理、项目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分析

1.曲靖市财政局批复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513.85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885万元,预算执行率77.60%。预算执行自评7.76分。

2.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81.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6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同比减少4.35万元,下降5.07%。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98.57%,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成效明显。严控“三公”经费落实情况自评5分。

3.2021年,全市反恐、反邪等维护稳定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生恐怖事件、严重暴力事件,有效开展违法犯罪预防、侦查工作,全市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稳定;有效开展公安行政管理,大力提升服务水平;有效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种活动安全有序举行,全年未发生重大活动安全事故。本部门职责履行良好,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自评5分。

4.2021年共设置10项绩效指标,其中:因指标值未量化可考核性不强指标3项,扣1.5分;设置的产出指标较少,产出指标内容不全面,扣1分。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性自评2.5分。

5.2021年设定2项产出指标完成率均达100%,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30分。

6.2021年设定7项效益指标,其中:5项指标(每项分值5分)完成率达100%,自评25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损失”指标(分值5分)完成率70.31%,自评3.52分;“执收罚没收入”指标(分值5分)完成率5.14%,自评0.26分。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28.78分。

7.2021年设定的1项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自评10分。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曲靖市公安局牢记职责使命,积极开展公安业务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成绩显著,完成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成效明显。但也存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少数绩效指标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89.04分,自评等级“良”。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21年,曲靖市公安局申报13个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3个,向社会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8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6项,自有资金项目2项。其他项目属国家保密局或云南省保密局认定为涉及国家秘密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不公开。

(一)评价情况分析

1.公安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自评10分;项目产出指标完成率均为100%,自评50分;项目效益指标完成率98%,自评28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98分,自评等级“优”。

2.从优待警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自评10分;项目产出指标中3项数量指标完成率均为100%,但成本指标“人均执法意外伤害保费金额”超过控制目标,完成率67.50%,自评46.75分;项目效益指标完成率100%,自评30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96.75分,自评等级“优”。

3.公安业务保障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自评10分;项目产出指标中1项完成目标任务,另两项未完成目标任务,自评41分;项目效益指标完成率100%,自评30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91分,自评等级“优”。

4.公安信息网络购建及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8%,自评1.80分;项目产出指标中2项完成目标任务,1项未完成目标任务,自评47分;项目效益指标完成率100%,自评30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88.80分,自评等级“良”。

5. 全面放开城市落户大力吸引人才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自评10分;项目产出指标完成率分别为均为68%、98.76%,自评37分;项目效益指标完成率100%,自评30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87分,自评等级“良”。

6.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自评10分;项目产出指标因其中两项时效指标完成为零,自评40分;项目效益指标完成率70%,自评21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81分,自评等级“良”。

7.自有资金专项经费和(涉案款项)自有资金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自评10分;项目产出指标完成率100%,自评50分;项目效益指标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自评25分;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率100%,自评10分。项目绩效自评95分,自评等级“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有效,支出基本体现了项目效率和效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不能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过低;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有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单一,单项绩效指标分值过高;三是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过高,完成难度较大;四是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设置数量与分值不匹配,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大多为“优”或者“良”。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不高。

整改情况:合理测算预算收支,科学编制部门预算。

(二)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完整,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合理完成难度大。

整改情况: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

(三)部分项目产出、效益指标设置过少,单项指标分值过高。

整改情况:增加项目产出、效益绩效指标设置,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找出了预算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绩效指标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本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绩效体系建设,强化绩效引领,优化项目库建设,推进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内部部门积极配合、业务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是科学编制预算、有效执行预算、预算管理规范的基础。

(二)建立内部预算执行催办制度,定期通报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

(三)将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分解各业务部门,明确各业务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责任。

(四)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监控结果应用。

附件:

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曲靖市公安局绩效自评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