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6 10:36:4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云民发〔2022〕61号)要求,民政部拟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先进集体,根据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推荐曲靖市民政局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

一、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及民生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社会救助相关法规政策,社会形象良好。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作为推荐对象:在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扎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社会救助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基本职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包括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工作职责。2019年机构改革后,共设8个内设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市养老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共7名(设置1正5副、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1名)。内设科室8个,现有科级领导7名,核定机关行政编制数20名,现有公务员29名,工勤人员3名。核定事业编制51名,现有工作人员41名,核定科级领导12名(不含养老服务中心),现有11名;全局共有离退休老同志35名。

三、主要事迹

曲靖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抓好行业扶贫工作。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脱贫攻坚期间,曲靖市民政局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强化工作措施,推进部门行业扶贫工作。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农村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巩固脱贫攻坚期间,曲靖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四个不摘”要求,聚焦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市共有77859户145167人脱贫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全市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和城市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照料护理补贴每年不断提高,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机制,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保障环境不断改善。加强农村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和服务更加完善;民政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抓好养老儿童福利工作儿童工作;社区治理机制得到加强。

市民政局认真履行了行业部门职责,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认真做好巩固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在屡次检查考核中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连续5年被省民政厅评估为全省民政工作“优秀”等次,2021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为全市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公示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向市政府办秘书三科反映(联系电话:0874—3121678)。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