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计划》编制背景
早在201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3年地质找矿行动计划”,取得了重大成果,探索建立了新的地质找矿机制,创造了具有云南特点的地质找矿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找矿行动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曲靖市三年找矿行动,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供需有序,坚持优化布局、集约利用,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坚持矿地融合、市场引领。
目标任务:按照全市找矿三年行动按照“一年启动,两年调查,三年评价”的要求,分阶段实施。
实施步骤:2022年3月—12月底为方案编制阶段,2023年1月—12月底为地质勘查阶段,2024年1月—12月底为勘查评价阶段。
保障措施: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找矿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统筹协调好政府及社会出资的地质找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