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8 10:31: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7号)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28日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政策依据

(一)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

(二)省级层面的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7号)。

(三)市级层面的政策依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曲政发〔2021〕5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52号),以及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批示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国家行动计划和省的行动方案精神为主要出发点,最大限度的融入曲靖地方实际和特色特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从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和“3条”保障措施。

与国家行动计划和省的行动方案相比,本《方案》大部分进行了整合规范详述,加入了“加大特殊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场所、资源协同实施教学、培训”、“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等内容。通过整合归纳比省的行动方案20项工作任务,更加符合曲靖特殊教育工作实际。

三、重点说明事项

(一)核心指标说明:“十四五”时期曲靖市特殊教育事业主要发展指标参照国家和省的指标任务,明确了市级发展目标。

国家要求: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特殊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旗)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旗)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每个市(地、州、盟)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旗)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省级要求;到2025年,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实现每个州、市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实现每个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做好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市级目标: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大力发展高中特殊教育,实现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