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09:3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0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第15组(城建和环境资源界、特邀):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第3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曲靖市认真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建立两级督察、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全市共有河流1015条、1071座水库、699条渠道设有河长3221名河长,其中市级河长28名、县级河长246名、乡级河长1275名、村级河长1672名,做到了五级书记亲自抓、河湖库渠全覆盖、全市干部共同管。2022年,全市以促进河长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为主线,以每月现场督查观摩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为重要手段,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还存在您提案中提到得专项资金投入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仍是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突破的难点所在。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宣传,多形式多举措开展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结合“中国水周”“关爱河湖,保护水源”等志愿活动,宣传推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以及水污染防治等基本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二是在河流的重要地段、人口聚集区等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公示各级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等,明确管理保护范围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大力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开通“曲靖河长”微信公众号,发布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宣传信息。四是加强与电视台、报社及曲靖M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河长工作动态、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河湖保护成效经验等信息。

二、强化要素保障,努力加大投入

曲靖市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投入,稳步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一是深入推进南盘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印发《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谋划总投资166.666亿元的治理项目,系统推进生活、农业、工业“三源齐控”,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农田退水、城市初期雨水、工业废水“六水共治”,采取“控、截、扩、提、治、清、补、管”措施,全面加强南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2016年以来,全市争取并下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76个(含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流域治理项目),资金额达4.2214亿元(中央3.4756亿元、省级0.361亿元、市级0.3848亿元)。牛栏江流域涉及的全部乡镇及72个村庄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172个村庄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城乡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三、强化责任体系,构建综合治理格局

一是高位推动,强化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市总河长共签发市级总河长令10个,市级河长签发河长令16个,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作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亲自调研、亲自部署,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坚持每月专题调研或督查暗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动全市3561名河长累计巡河33万人次,统筹组织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等力量投入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市河湖保护共识、合力进一步形成。二是健全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拓展河长制现场督查观摩机制,探索制定了联合巡查暗访、调度会商研判、督查观摩通报、检查考核销账的“四个一”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全市8个河湖治理保护项目接受了督查观摩,在全市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深化河湖管理保护跨区域协作,与昆明市、昭通市、红河州、文山州4个州(市)均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议书,与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建立黄泥河共管共治目标管理、县级互派副河长、联合巡查、联合考核等新机制,黄泥河管理新模式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高度认可;与贵州省毕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市等建立了万峰湖、北盘江合作机制。制定了《曲靖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曲靖市南盘江主要干支流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加强了上下游的相互监督与生态保护及水环境保护治理,持续深化河湖部门联合巡查机制,在每月由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巡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五部门”河湖联合巡查工作方案》,以中心城区、县城所在地重点集镇河湖及其他敏感区域河湖为重点开展巡查,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督办问效。三是加强治理,共创美丽河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工作,2018年以来共整改销号四乱问题1463个,对“四乱”问题坚决依法整治,做到“零容忍”。扎实开展绿美河湖建设行动,以“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为目标,创建市级美丽河湖89条,省级美丽河湖33条,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四是加强监管,强化工作保障。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通过采取公益诉讼、重点案件联合查办等方式,共同推动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整治,累计摸排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5件,立案审查337件,各级检察长巡湖巡河51次。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机制,持续开展涉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35次,出动执法人员9902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件。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历史欠账多,治理保护任务重,需要各级河长、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在下步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曲靖市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