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1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5:2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0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九三学社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水系连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1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抢抓新一轮大干水利的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结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1562),曲靖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编制上报《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治理思路报告》,积极争取竞争性立项。

一、关于实施区域水系连通和河湖清淤疏浚问题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每年全省仅进行1—2个试点工程,且采用竞争性立项和现场打分的方式进项目评审,在曲靖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陆良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轮竞争性立项审查,陆良县取得了2023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42478.45万元,按工程措施划分,水系连通826万元、河道清障160万元、清淤疏浚985万元、岸坡整治27138万元、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19万元、防污控污(依托配套规划部分)4269万元、人文景观9081.45万元。工程建成后,将把陆良县建设成为“旱可灌、洪可泄”的高原水乡,水系连通性较好。接下来,曲靖市将总结陆良县申报成功的经验,指导各县(市、区)认真编制思路报告,争取竞争性立项,助力曲靖市乡村振兴发展。

二、关于实施水系岸坡生态和防洪达标综合治理问题

在进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过程中,坚持生态治理重于工程治理的原则,在保证防洪达标的基础上,维持水系原貌,修筑堤防和堤岸加固,提高区域防洪能力,保障防洪安全。

三、关于实施小流域和农村点面污染治理问题

在对水系治理的过程中,重点针对治理范围内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小流域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高流域的水源涵养能力。对区域内点面污染实施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控制,减少污染源,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和“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定期对流域内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排查。

四、关于统筹试点水文化传承保护和弘扬问题

结合水美乡村试点工程建设,积极打造水系景观人文措施。陆良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中,拟打造“一核、两翼、四廊、多点”的水美乡村景观总体布局,即“白水塘高原水乡核心区”,“西部民俗生态休闲翼”“东部爱国教育感悟翼”,“板桥春水生态绿廊”“老盘江水文化生态绿廊”“白水塘─白中河荷香生态绿廊”“杜公河─魏白河绿美河湖绿廊”和“人文景观节点”“乡村振兴示范点”等主题串联的多个乡村景观人文节点,构建完整的水美乡村格局。

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问题

紧紧围绕河长制相关要求,压实领导责任,抓好水资源保护,坚持责任导向,全面建立三级河长四级治理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按要求设立市、区、乡、村四级河长。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综合责任制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