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1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5:5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0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杨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水资源功能为曲靖建设成为云南省副中心城市做好要素支撑的提案》(第31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和模式

(一)强化中心城区水资源保障工作

2020年我市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了《曲靖市中心城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中心城区总面积689km2,由于向中心城区供水的水源工程还承担了农业灌溉供水任务,因此将水源供水涉及的区域作为相关区域纳入规划范围,对沾益区、麒麟区、马龙县、经开区总面积5265.6km2进行水资源科学分析研究。经测算, 2025年、2035年总需水量分别为6.25亿立方米、8.41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需水量分别为1.58亿立方米、3.27亿立方米,存在2025年缺水1.61亿立方米,2035年缺水3.77亿立方米的问题。为解决中心城区水资源矛盾突出问题,提出总体目标是:2025年初步形成与曲靖中心城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水网雏形,城市防洪、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改善;2035年全面建成与曲靖中心城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水网。供水安全保障总体布局: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节约高效的供用水体系;以德泽、车马碧、黑滩河、潇湘、西河、水城、独木、花山、白浪、龙潭河、黄草坪为骨干供水节点,统筹本地水与外调水,优化配置,精准调度;强化连通工程建设,各水厂实现双水源、多水源联合供水,建成三横三纵连通、十余库联供的水网构架,形成水源间互联互通、多源互补、联合调度、区域均衡的水网供水保障体系;构建应急供水、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提高应对特殊干旱、连续干旱等特殊情况供水保障能力。规划到2025年、2035年供水能力分别为6.63亿立方米、9.93亿立方米,通过科学调配,可以满足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曲靖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独木水库—水城水库—潇湘江连通工程、车马碧—南海子工业园区、西城工业园区—白石江连通工程、黄草坪水库—马龙河连通工程已经基本建成,实现了独木水库向中心城区日供水10万立方米的调水工程,同时建成了龙潭河中型水库,并实现了向中心城区日供水5万立方米(远期规划日供水10万立方米,目前10万立方米供水能力的管道已建成),黑滩河大(二)型水库已于6月开工建设。近期,其他几个连通工程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其中花山水库—白浪水库—西河水库—西河连通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计划今年开工建设;德泽水库向中心城区供水已经委托开展前期工作,计划明年开工建设。

(二)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我市2014年出台年《曲靖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自2015年(考核2014年度)开始,通过考核,近几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能力“三条红线”都达到考核要求。其中2021年,曲靖市用水总量15.31亿立方米,同比2020年增加1500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48.5立方米,比2020年降5.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7.3立方米,比2020年降4.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80.4%。

为加强中心城区水资源管理,下一步严格用水管理,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5亿m3以内,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5亿m3以内。2035年城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5m3/万元以下。同时加大城市再生水和农田退水利用,2035年利用量达0.4亿m3以上。加快推进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35年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以上,农业灌溉用水量较现状零增长。

二、努力建立和完善全过程用水管理制度

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用水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用水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水利部组织制定了《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0〕76号),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用水统计管理要求,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建设,做好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加强用水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曲靖市已录入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的取用水户418个,其中灌区名录45个,公共供水户名录117个,自备水源工业企业名录181个,自备水源服务业企业名录62个,典型畜禽养殖场名录10个,典型鱼塘名录1个,典型建筑业名录1个,典型城乡环境名录1个。2022年,一是组织完成在用的名录库相关单位用水情况通报、审核、汇总、上报;二是组织开展用水量核算,2021年用水总量为15.3134亿m3。其中:农业用水量10.0328亿m3。工业用水量2.4621亿m3。生活用水量2.6581亿m3。生态环境用水量0.1604亿m3。在水资源三级分区中,石鼓以下干流用水总量3.4717亿m3,南盘江用水总量9.8761亿m3,北盘江用水总量1.9656亿m3,初步实现了用水全过程管理。

针对中心城市的用水管理工作,下一步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切实转变用水方式,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增加用水单位,加大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超定额用水户的管理工作。

三、努力构建科学的水资源节约、有偿使用制度。

为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在《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曲靖市及时出台了《曲靖市节水行动工作方案》,确定到2022年,初步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4%和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0以上。

针对中心城区,下一步严格用水管理,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5亿m3以内,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5亿m3以内。具体工作中,一方面抓好节约用水工作宣传,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在完成马龙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会达标建设,力争完成水利部认定发布;其次是认真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严格开展在涉水规划、水资源论证中有节水评价落实相关章节的编制,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项目;再次是进一步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用水价格,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最后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1〕128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务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文件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12〕1号)标准征收水资源费。2022年,曲靖市水务部门按权限范围分级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缴纳情况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摸清了辖区内用水户用水情况,并建立了用水户征收水资源费名录,截至2022年8月30日曲靖市共征收2022年度水资源费1393.64万元,其中市水务局收取958.14万元,各县市区收取435.5万元。

四、加大水污染防治治理力度

为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市级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曲靖市南盘江城区段污染问题诊断及对策研究》,有关部门开展了城市污水治理等一系列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印发《关于成立曲靖市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45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曲靖市南盘江(沾麒陆段)综合治理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62号)等一系列文件,该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多次调研部署南盘江治理工作。

五、系统研究中心城市供水体制改革

为解决水资源管理体制问题,曲靖市召开南盘江综合治理及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工作专题会议,做出具体安排:一是理顺体制机制,整合从源头到龙头再到排水所有资源,组建市水务集团,统筹实施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二是整合资源资产,涉及中心城市供排水的国有水资源企业和有关资源资产及债权债务,全部划入新成立的市水务集团,增量资源资产,实现项目建设、管理、投资、运营一体化;三是加快编制实施规划,明确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统筹中心城市原水、供水、排水、防洪等需要,编制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及防洪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目前市住建部门正牵头开展推进中心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讨论研究,下一步将根据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全面理顺中心城市供水体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