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86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1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韩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提案》(第186号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现状

2009年开始,曲靖市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启动试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授权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等连锁药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在中心城区10家药店开展定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通过试点,积累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难题,目前还面临着市民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不高、回收网络不健全等问题。

二、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居民家庭中过期药品的规范处理作过规定。2016年6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名录》列入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当中,属于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只要其未作分类收集,就不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可按普通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据此日常家庭废弃药品自行丢弃的,属于普通生活垃圾;但进行分类收集后,就属于危险废物,对其焚烧填埋等需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规定。目前,家庭将废弃药品混在生活垃圾中一同抛弃,随生活垃圾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是目前处理家庭废弃药品主要途径。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回收管理。为防止家庭过期药品误食对人体造成伤害、随意丢弃处置对环境造成污染和被不法分子回收包装再次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制定了《曲靖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和引导全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鼓励热衷于公益事业、社会信誉良好,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医疗机构等单位积极申报,并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选定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要求各回收点需配备回收箱和登记簿,加强回收药品的管理,鼓励定点企业回收点通过会员积分、代金券、小礼品等措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在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中,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增加规范家庭废弃药品收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谁收集、谁处置”的原则,强化企业管理与处置义务,明确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不被非法回收利用。同时将认真研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建设问题,鼓励企业开展有关研究和实践,尽最大可能减少过期药品回收产生的风险。

三是强化科普宣传。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家庭废弃药品的正确处理方式,增强居民家庭对过期毒性、放射性等特殊药品回收意识,倡导居民积极主动将家庭过期药品及时送交至定点回收单位。进一步畅通过期药品回收中转销毁机制,委托专业的过期药品处理公司于年底前组织一次过期药品集中无害化销毁。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