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3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1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李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农家乐”监管的提案》(第23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曲靖市始终高度重视乡村“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根据《曲靖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乡村“农家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制定下发《曲靖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点,确保乡村“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乡村“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有“三防”措施,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是否落实台账登记制度;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采购的原辅材料、食品包装、容器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开展出厂检验或主动送检并如实记录销售信息;整治工作注重疏堵结合,主动帮扶,严格监管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97人次,出动车辆399台次,检查“农家乐”餐饮单位884家,抽检1090批次,发现风险隐患256条,责令整改154家。

(三)积极防控,加强应急。加强对乡村“农家乐”食品安全的防控,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落实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和短信提醒等宣传方式,加大面向乡村“农家乐”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15,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咨询,建立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游客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是乡村“农家乐”周边餐饮单位大多属应季经营,时开时关,食品原料安全有效性的自检自查不够,疏忽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同时不定期开业给监管带来困难;二是部分乡村“农家乐”餐饮单位经营者法治观念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显现;三是乡村“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监管食品安全的执法人员少,给乡村“农家乐”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乡村“农家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乡村“农家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等违法违规现象,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结合,强化巡查检查,落实好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大力整治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守住安全底线,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好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及监管水平。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各类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持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持续加强农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下移,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对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农村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涉及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运输、储藏等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提升打击效能。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基层基础。

(四)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食品安全常识。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意识和识假辨伪能力,着力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