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3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09:4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8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裴继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第33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曲靖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切实补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一、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市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均已编制并印发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靠近城镇村庄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和乡镇生活污水管网,远离城镇但居住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生活污水量大易于统一收集的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治理措施。同时,聘请专家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研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是否科学、合理、适用等内容。2021年10月20日,专家现场排查研判了马龙区1个项目;2021年11月8—10日,专家现场排查研判了麒麟区4个项目、沾益区3个项目、会泽县2个。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8.07%,全市在“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中录入自然村14462个,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6952个,其中,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和乡镇生活污水管网自然村613个、完成分散式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然村520个、污水得到资源化利用自然村5819个。

二、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根据2020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麒麟区、宣威市、富源县、经开区暂无农村黑臭水体,其余6个县(区)共有农村黑臭水体37个(陆良县22个、马龙区8个、罗平县4个、沾益区1个、会泽县1个、师宗县1个),其中纳入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管理清单27个、纳入省级农村黑臭水体管理清单10个(会泽县有1条黑臭水体纳入省级清单)。存在农村黑臭水体的6个县(区)人民政府已按照“一黑臭水体一治理方案”要求,全部制定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截至目前,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完善污水治理设施等措施,35条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3月1—2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生态环境监测站对3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确保动态清零。

三、加强督导,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自2020年起,市级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组,按季度开展督查,将督查发现的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以及存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等问题反馈至各县(市、区)持续整改。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13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中央、省、市三级环保专项资金7058.92万元,22个项目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5项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策。坚持分类治理、一村一策,结合曲靖山区特点,因地制宜,推行分散型、相对集中型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和农村坝区、山区、半山区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模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模式。二是争取资金,加大治理投入。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治理。三是建管并重,加强设施运维。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村污水治理管控领导小组,明确治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采取电视广播、宣传栏、地方政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将治理信息向村组干部和群众精准推送、有效宣传,加深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理解,引导村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五是搭建平台,大数据精准管理。依托曲靖大数据平台,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其接入曲靖“城市大脑”,根据“城市大脑”数据库信息逐步构建集排查调查、规划建设、环境监管、项目管理等功能的“一网统管”平台管理,建立“一村一档”信息档案,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监管治理能力,形成闭环管理。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