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2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21 15:0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7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杨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乱象整治工作的提案》(第22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民政府自2021年10月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排查工程项目450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案件10余起,并依法进行了查处。

通过持续整治,围标、串标、陪标,借用、挂靠资质,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象得到根本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各参与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部门)的市场行为和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招投标企业及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市场。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活动创设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违法案例培训,提升依法招投标的法治意识,促进招投标依法守法开展。三是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惩治力度。四是修改完善曲靖市招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效防止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提升监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养;二是执行回避制度,监管人员不得有近亲属、社会关系从事招投标相关行业;三是严格执行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监管,实现相互监督和制约。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通过法律、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内定投标企业、地方保护主义等损害招标公平、公正的行为,整顿建筑市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强化评标专家库建设。一是完善企业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将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在诚信一体化平台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完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资质、相关从业人员审核及信用体系等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强化评标专家库建设。继续加大对专家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建立评标专家激励机制,激发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规范评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积极组织评标专家考核入库,丰富本市评标专家库资源。加强对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对违反招投标制度的专家要约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取消评标资格、及时清除专家库,切实规范评标行为。

(五)加强纪检监察,实行全面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介入机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