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7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21 15:1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61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陈俊宇委员:

你在曲靖市政协第六届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依法规范更新城区广告牌的提案》(第275号),已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益广告设置情况。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重点点位需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性广告,每隔200米至少能够看到1处公益广告;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根据创文需求,市创文办牵头,设计制作了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13类公益广告,供各单位、部门在显著位置选择设置,同时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也分别设置了相应的公益性广告。

(二)商业广告设置情况。按照《曲靖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工作,并具体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审批工作(部分县、市、区由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负责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区域内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安监、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应管理工作。

二、曲靖中心城市户外广告监管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市民、广告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要求,教育引导广告企业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广告审核责任,严把广告发布出口,坚决不设计、不制作、不发布低俗庸俗媚俗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2020年以来,“双随机”检查广告企业145户,召开广告行政指导会3次,共向185户企业宣讲广告监管法律法规。

(二)加强监测检查力度。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以“双随机”检查、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数字化城管平台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中心城市户外广告的监测检查,重点检查广告设施是否安全,公益广告的内容有无错误和歧义,是否有错别字、语序错误、语句不通、内容错误、过时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对破损、脱色、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及门店招牌及时通知设置人进行整改。2020年以来,共监测检查中心城市户外广告1360块,共改造门头牌匾30条街,816户、1.4万平方米,办理门头牌匾备案5439起;排查出破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喷绘的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2103处。

(三)加大广告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软色情”“三俗”“特供”“专供”等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维护广告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及时遏制在萌芽状态,2020年以来,共查处城区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5件,对净化城区广告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查处门头装修200起,处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256起,处罚金额4.02万元,处罚违规设置门头牌匾设施行为43起,处罚金额9.1万元;拆除杂乱无章、布局不合理、材质低劣、设施陈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522块,清理软体横幅1428条。拆除校外培训机违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110处,面积1593.58平方米,制止查处户外宣传活动1110次,清除街头培训机构小广告7100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曲靖中心城市门头牌匾设计导则(试行稿)》《曲靖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曲靖市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曲靖中心城市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类别,明确适用范围、管辖区域、审批流程、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的具体情形,细化部门职能职责、设置主体的维护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二)强化行业监管,注重常态长效。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加大对户外广告牌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各种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二是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广告公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行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专业素质,促进行业自律,推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执法整治,净化空间秩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清除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擅自设置、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同时对建筑围挡、主次干道等点位的公益广告开展集中排查,拆除体量小、档次低、存在安全隐患、与周边环境不相适应的公益广告,更新增设一批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强,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展现时代新风、文明风尚和地域特色;开展“假乱俗”广告整治,集中清理主次干道、建筑立面随意张贴涂写的各类非法广告,对高度、大小、内容不符合标准的商业广告进行规范,对散发各类“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