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6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0 10:2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4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吕天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猪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提案》(第36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做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紧紧围绕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及早谋划,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不断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一)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保障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每年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压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二是市、县、乡、村四级重大动物疫病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市、县均成立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兽医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级成立畜牧兽医部门,村级设有村级防疫员,成立了93个动物防疫合作社。三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冷链体系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均具备动物疫病免疫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基本满足动物疫病免疫疫苗的保管使用需求。四是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基本建立,9个县(市、区)兽医实验室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均具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的能力和水平,市、县两级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基本建立。五是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检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2022年共下拨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7560万元,强化督促检查,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屠宰环节监管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中,明确绩效考核目标。近年来,曲靖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均位列全省优秀行列。

(二)认真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措施,严防非洲猪瘟疫情蔓延、扩散。一是严格执行非洲猪瘟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动物疫情排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二是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监测工作。制定非洲猪瘟监测方案,并组织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辆开展非洲猪瘟监测,对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按要求进行处置上报。三是制定“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对养殖、屠宰、运输车辆、市场等环节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消除病毒,降低病毒扩散导致疫情发生的风险。四是继续强化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公布疫情举报电话,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五是按照“批批检,全覆盖”原则,继续督促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目前,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平稳,未发生疫情扩散和蔓延的情况。

(三)加强生猪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减少动物疫病发生率、死亡率。一是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严格规范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采购免疫疫苗,保障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继续采用“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组织方式,强化免疫技术的培训,扎实有效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常态化组织对全市养殖场、农贸市场、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采集对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13种动物疫病进行了监测,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防止疫情的发生。三是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工作,将动物疫病净化和无非洲猪瘟小区创建工作纳入考核目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帮助指导工作。

二、加快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成,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政府负责相结合、部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基本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为做好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已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形成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自行处理与散养农户集中处理相结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市、县有关部门针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宣传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防范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支持、关心和参与无害化处理工作,为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开展执法抽查,通过规范病死畜禽报告和监督处理制度,强化记录档案、图片影像等痕迹管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44093头。依托沾益区、陆良县、富源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富源县古敢水族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病死生猪198472头。

(四)加强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在麒麟区、沾益县、陆良县建成无害化处理场,会泽县与百奥迈斯集团达成协议,正积极筹建覆盖会泽全境的无害化处理场。2021年底,先后建成曲靖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能力10吨/每批次、处理时间8小时/每批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陆良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能力15吨/每批次、处理时间8小时/每批次的无害化处理厂,富源恒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能力8吨/每批次、处理时间4小时/每批次的无害化处理厂。全市已建收集暂存点413个、转运车辆24辆,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经开区,初步建立了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2015年至2022年9月,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累计200.8万头(其中,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累计135.4万头);无害化处理由2015年的4.7万头,提升到2021年的55.4万头。2022年1—9月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40.4万头(其中,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处理33.3万头)。

三、积极开展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要求,制定《曲靖市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认真开展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支持农业保险就是支持畜牧业发展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切实提高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根据农村特点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多渠道的宣传,提高农民保险意识,营造良好参保氛围。

(二)加强协作,进一步形成合力。按照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原则,强化信息共享,加强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农业与保险工作衔接,推动建立承保统计、技术服务、查勘定损、理赔处理“一条龙”的服务合作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制度,提升协同处理能力。协助保险机构简化和规范理赔手续,建立高效快捷的理赔程序,做到快速查勘、快速理赔,提高保险工作效率。

(三)加强服务,进一步突显成效。通过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农户规范生产管理,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数据,为保险机构高效、准确开展承保、勘查、理赔等保险工作提供便利。强化生产技术指导,完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推广先进适用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降低灾害风险,减少农户和承保公司双方的损失,实现投保户、承保公司、行业共赢互利。督促全市保险机构积极推动生猪养殖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目前,全市生猪养殖类保险保费收入1288.89万元,保障金额37646.95万元,承保数量47.39万头,受益农户数4.03万户,赔付支出6746.33万元。各机构积极加强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开发推广查勘APP,基本实现无接触式查勘定损理赔,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管理,力争实现全覆盖。及时启用监管系统,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以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式为重点,优先实现养殖场户报告、病死畜禽收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力争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有效降低生猪养殖风险,促进生猪养殖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