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7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0 15:0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5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王才清等3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完善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提案》(第27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眼建设云南副中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预想多种突发情况,突出避险、避难、避护和救援多元化功能建设,提升避护场所综合防范功能,加强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的应急避难网络”方面

按照“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平灾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着眼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综合减灾工作的重要一环,先后制定了《曲靖市综合防灾规划(2022—2035)》《曲靖市“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曲靖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根据人口数量、建筑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避难场所用地面积和总体规模,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布局,既方便居民疏散,又易于政府救灾和群众安置,保障灾后居民基本生活。将应急避难场所分三类建设,以一类避难场所(可容纳10万人)为中枢,以二类避难场所(可容纳1万人)为节点,以三类避难场所(可容纳1千人)为末梢,梯次配置、网状配置、分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规划资源,融入相关场地场所建设改造项目,兼顾多灾种防护需要,采取“直接设置、配建设置、融入新建”等方式建设,结合利用已建或规划新建的大中小学校、公园绿地、大型公共场馆和公共空间等场地场所,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构成完整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市现已建成三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96余处,其中综合大型的应急避难场所56个,小型的应急避难场所40余处,包括小区的公共广场、运动场等空旷地带。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占地面积9478.8万m2,可容纳人数98万人的临时避难安置,基本满足应急避难需求。

二、关于“深入群众开展防灾减灾调研和安全宣传,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标识工程,合理增设应急基础设施及各类标志、标识牌,对损毁、破坏的标识牌进行更换维修”方面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和《应急避难标识》要求,统一规范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标识,对标检查应急基础设施及各类标志、标识牌,定期对场所内的应急配套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对损毁、破坏的标识牌进行了更换维修。在城区交通干道和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位置指示牌,用于指示应急避难场所距离、方向和路径;在应急避难场所服务区域内的居民区、商场、超市、活动中心等人口密集地,设置引导性标识牌,为居民提供清晰的避难路线图;在应急避难场所入口和各功能区设置标志牌,用于功能介绍和位置指示,充分发挥标志标识的指向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有利时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热点、焦点问题,广泛动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各类应急演练,加强“村民安全课堂”“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建设,推动安全和防灾减灾意识深入人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关于“强化运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应急避难工作有条不紊、避难场所功能有效发挥”方面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启用、运行和关闭。按照《曲靖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定期研究、专人负责,逐步将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维护管理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应急联动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及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通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启动机制,保证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日常有效、安全,满足应急启用、开放功能;三是强化现场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维护主体责任,克服疫情和汛情带来的困难,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提升管理维护工作质量,保障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正常运行;四是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划分和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及时更新应急避难场所名称、类型、具体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为应急避难场所平时正常运转与应急期正常使用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有关管理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