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8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0 16:0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9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卞丽华、揭育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曲靖市建设农资市场的提案》(第28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资物流仓储投放,超前规划的,可通过招商引资,建设大型农资仓储中心,为农资经营提供良好设施条件”的建议

经与麒麟区人民政府沟通,此建议在麒麟区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过,区政府安排作了调研并按要求程序进行了办理。目前在麒麟区建设大型农资仓储中心项目须结合曲靖主城区物流发展规划进行充分论证,同时,项目用地选址须符合麒麟区园区规划、产业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要求,加之因农资市场目前彻底放开、整合难度大,短期内建设大型仓储中心目前面临诸多障碍。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督促麒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与提案委员一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寻找投资主体,结合商务等部门的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政策,进一步强化项目包装、市场整合、体系构建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努力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二、关于“完善配送体系,依托‘万村千乡’‘千村植保’等新型业态,推动麒麟区农资供应服务网络建设”的建议

目前,没有“万村千乡”“千村植保”方面的扶持政策,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健全农资流通网络,推动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巩固乡镇网点基层农资供应、农资配送等传统业务。

三、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每年由农业、工商、商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加大假劣农资产品打击力度,增加诚信经营意识,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利益”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普法教育,发放《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种子告知书》1522份、《肥料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告知书》1258份、《农药生产经营告知书》1546份;成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曲靖市农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领导小组,严格依法查处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登记、备案,经营散种等违法行为。截至9月底,共办结种子、农药、肥料案件96件,罚没1183715.5元。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56户次,抽检21批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5件(办结14件),罚款16.5万元,没收不合格农资5.75吨,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3户。市公安局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工作要求,坚决彻底铲除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保障农民农资安全。市公安局成立“3.04”专案“牛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成功侦破省厅挂牌督办“3·04”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捣毁生产、销售、存储假化肥窝点9个,抓获犯罪9人,现场查获封口机3台、编织袋2万余条、假合格证1万余份,涉案假冒伪劣化肥300余吨,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

四、关于“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严格证照、许可、登记、品种审定情况管理,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一如既往对符合条件的主体颁发营业执照,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规范市场、保证合法经营,加大对职能范围内各类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打击力度。

五、关于“加强对农产品渠道的管理和整合,推介放心农资,建立监查打击联动机制,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要及时查处,及时通报,让伪劣农资在农村找不到市场”的建议

市供销社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系统农资经营指导,持续加大系统内部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动员系统内企业带头宣传推介和销售放心农资。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也将按照部门在假劣农资查处打击方面的职责,持续强化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职能部门作用,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