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0 14:5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606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李双云、浦真、王立苍委员:

你们在曲靖市政协第六届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管理的提案》(第78号),已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督导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曲靖市城区犬只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坚持“严管严治、依法治理、形成长效”的工作原则,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犬只常态化管理工作。制定“管集市”督导方案,明确督导内容,细化督导任务,成立了10个专项督导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导。

(二)强化部门联合,加大监督检查。建立督查检查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市场开办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2021年以来,公安部门共办理准养证1972个,责令养犬人限期处理烈性犬、大型犬44只;处罚、纠正违规养犬行为65起;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共劝阻遛犬不拴绳和遛犬不清理粪便,携带工作犬、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文明行为4333余人次,处罚52起,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共871只。

(三)注重宣传引导,发挥典型效应。通过召开现场会和诚信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主题宣传,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曲靖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在报刊媒体发表“管集市”相关宣传报道70余次,上报信息简报50余条,云南广播电台专题报道1次,利用市场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3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共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市场74个,餐饮示范街10条,诚信经营示范街27条,发放《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等宣传资料20万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犬只管理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保市场环境卫生,市场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场内经营人员行为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制止、劝离集贸市场门前及周边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城市综合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严查严处,引导市民文明养犬、理性养犬,指导街道、社区在辖区内依法开展犬只管理。

(二)建立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建成一批配套齐全、管理高效、文明规范的标准化农贸市场。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