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0:1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28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致公党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为更多青年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提案》(第113号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自2005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建设,将住房保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抓实抓牢,全市通过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等方式,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已初步建立了层次合理、形式多样、标准适度的住房保障体系。

截至目前,省级共下达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02629套,全市共筹集建设公租房102943套、累计分配入住99630套、发放租赁补贴1.5亿元,全省排名第2,惠及60余万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保障。出台了《曲靖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体系,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已纳入云南省“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城市名单,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976套。

(二)多种途径扩大房源。一是明确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将符合规定的现有各类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三是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改造等方式扩大房源,加大租赁补贴力度,让更多的青年人受益。

(三)加强市校联动。加强市校联动,依据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政府规划,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吸引全国优秀人才、鼓励引导云南籍曲靖籍大学毕业生和青年人才赴曲返曲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全市在曲靖师范学院、曲靖财校等院校共建设公租房3690套,其中,曲靖师范学院建设人才公寓504套,用于解决年轻教师和高端人才的住房问题。2022年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3213套,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补贴4456万元,计划建设1586套,用于解决学校青年教师住房问题。

(四)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省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土地、规划、税收、金融、建设等方面的减负降税配套措施。将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倾斜,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明确标准。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标准、准入退出条件、不同户型面积、租金标准等。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少于筹集总套数的80%),结合城市人才引进、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建设少量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2023年正在实施的保租房中已设置了大小不等的各种户型面积;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强化监管。2021年6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屋租赁、评估等中介机构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持续推进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屋核验、规范租赁备案合同模板、统计、中介公司信息(机构诚信评价、服务评价、机构地图等),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类型房屋和市场租金水平,并将房屋租赁企业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曲靖房产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房屋租赁的政策法规、中介机构黑名单等。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监督机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