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6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0:3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29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吴晓青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助力云南副中心城市基层治理建设的提案》(第36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全市物业服务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物业小区2148个,其中,老旧小区1012个。目前,各类小区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业主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实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从业标准。一是加强物业服务制度建设,出台《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曲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级标准(试行)》等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管理各方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加强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二)积极推进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云组通〔2021〕62号)《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三)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要求等。2022年,共举办物业管理培训3期,累计培训570余人次 ,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本。

(四)持续整顿物业行业。一是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要求物业企业公示物业收费标准、收支情况,特别是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二是开展物业小区违章搭建整治,截至2022年6月底拆除违建1436起、面积38423平方米,罚款151.3788万元。三是建立健全治理架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四是开展红色物业的创建,目前,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党支部的小区20个,依托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的小区23个;社区干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物业企业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的小区有11个,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28个。五是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治理中联系群众,解决居民“急难愁盼”“最后一公里”的基础性作用。六是开展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中心城市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共609个已实现了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物业企业考评机制。出台了《曲靖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对物业企业服务管理的合同履行情况、服务管理运作规范情况、业主的满意度、人才培养和社会影响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分为5A、4A、3A、2A、1A五个等级,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布。信用信息评价等级将作为物业企业参与物业项目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的重要依据。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