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4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0:0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48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姚安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周末及节假日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第4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准入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和审批要求,落实检验场地面积、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和标准要求,严把校外培训机构入口门槛。严禁学校、幼儿园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对未成年人提供有偿授课服务。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的要求,从2021年7月起,停止审批开设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健全联合工作机制

市教体、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县级教体和政务服务部门依法负责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办学许可审批和规范管理工作;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清理整治有照无证机构,严格规范登记注册的名称、经营范围,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培训教育;市、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机构依法清理取缔。

三、切实规范培训行为

全面推行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规范培训辅导内容,培训时间不与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冲突,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以及与招生入学挂钩,严厉打击违规组织学科竞赛及“培优”“幼升小”“小升初”等培训和考试行为。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机构证照、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学科备案审查、收费备案公示等信息,保证办学条件规范合法以及师资条件符合任职资格,确保收费标准、程序依法规范,维护公平、公开、透明的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四、建立“双减”工作风险防范清单制度

对教培机构关停风险、卷款跑路、租房纠纷,机构从业者失业风险、劳资纠纷、退费难,家长诉求上访舆情等14个风险内容常态化开展自查排查,并建立周报制度。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处理。

五、强化资源利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公开、安全、公益、自愿”原则,实现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正常上课日全覆盖。课后服务分为基础服务和拓展特色服务,基础服务主要为托管,包括体育锻炼、作业辅导、课外阅读等;拓展特色主要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拓展学习空间,包括兴趣特长培养、音体美专业训练、科普、劳动实践、科创文创、社团活动等。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22年4月,由市发改、财政、教体、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2022〕20号),在全省率先明确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鼓励具有合法培训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合作,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联系电话:312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