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0:5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5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余红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提案》(第13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效增设泊位,缓解停车压力。一是在《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要求,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将自持的闲置机动车库(位)有偿提供给小区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库(位)不足需增设车位的,在不占用消防通道、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程序,由业主共同决定。二是把小区的停车泊位建设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充分整合小区资源,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千方百计挖掘增加小区的停车泊位。据统计中心城市有停车场车位18.27万个,道路停车位3.4935万个,各类小区停车位17.14万个。2020年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15670个,2021年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17649个,2022年预计增设10000个左右的停车位。三是积极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小区采取引入社会资金、建设立体车库等方式新建、改扩建一批停车设施,缓解小区车位紧张、停车压力大的问题。四是严格要求开发商在新建小区中按规划配建的车位比例进行建设,配建的车位作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督执法,规范停车秩序。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将停车管理纳入物业服务管理范围,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停车巡查力度,对占用和阻塞消防通道的停车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提高业主规范停车意识。

(二)强化宣传教育,曝光不良行为。加强规范停车的宣传教育,把“规范有序停车、文明行驶”纳入“业主管理规约”,加强对乱停乱放车辆不文明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小区正常停车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