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1:0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5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孟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三无”小区治理工作的提案》(第65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树立红色物业品牌。印发了《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的实施方案》,开展了“红色物业”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0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党支部,依托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的小区共23个;社区干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物业企业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的小区有11个;中心城市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28个,其他各县(市)创建工作。二是出台了《曲靖市城乡网格化管理条例》,逐步实行“多网合一”,试行将小区物业经理作为小区网格员,推进物业网格化管理;探索社区干部担任物委会负责人(委员)或小区党支部书记,包保责任区域,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纠纷矛盾。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党群服务站。开展公益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工作者(社工)的考试认证等工作,增强社区治理力量,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品质提高。

(二)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召开曲靖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推进会议,对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管理模式、考核标准,及各县(市、区)工作责任。截至2022年6月底,曲靖中心城市的609个老旧小区,通过市场化模式、业主自治模式、办公与住宅统筹管理模式、社区代管模式这四种管理模式,均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小区的居住环境明显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成立公益性物业公司。吸取其他省市的物业管理经验,成立公益性的物业公司,承担部分物业服务管理责任,管理自治失灵、市场失效的老旧小区。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方面。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对未达到最低物业收费标准的老旧小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助,专项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下一步将积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报,争取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财政支持。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