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56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1:0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5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邱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管理机制建设的提案》(第156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积极引导支持业主自治组织建设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云组通〔2021〕62号)和《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推动全市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截至目前,全市2010个住宅小区(含609个老旧小区)均成立了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其中,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141个,占总数的15.6%,其余小区均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强化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

一是强化小区党建引领,将物业管理融入到社区服务之中,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引领物业服务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区离退休党支部及党员的作用,积极推进小区成立党支部,健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同治理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二是建立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积极推动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截至目前,全市成立业委会党支部的小区20个,成立党支部的物业企业23个,建立红色物业示范点的小区28个,实行物业企业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交叉任职的小区11个。通过实施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涌现了一批物业管理规范、居民积极参与、小区和谐稳定、物业服务品质大幅提高的小区。

三、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为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全覆盖,2022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全市老旧小区在社区的领导下,听取居民意见,结合各类小区特点,通过四种模式(市场化管理模式、业主自治模式、办公与住宅统筹管理模式、社区代管模式)实现组织覆盖、物业服务工作内容覆盖、工作责任覆盖。目前中心城市无物业管理的609个老旧小区,除军队管理的1个住宅小区不纳入物业管理外,均成立了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其中,实行市场化管理的增加了59个,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的253个,实行办公与住宅统筹管理的240个,由社区代管的57个。小区的居住环境明显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