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5:0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8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龚丽粉、金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曲靖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第20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切实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基础,提升居民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至2021年共改造老旧小区1046个69953户,完工率100%;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曲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57个小区17142户,已开工122个小区12798户,开工率74.66%。完成供水管网改造316912米,排水管网改造230616米,供电管线改造212138米,供气管网改造17993米,道路改造315875平方米,拆除违建51197平方米,新增体育健身场地12037平方米,施划停车位17032个,新增非机动车充电桩770个。

(二)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一是召开曲靖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二是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20号),明确了管理模式、考核标准,及各县(市、区)工2022作责任。截至2022年6月底,曲靖中心城市的609个老旧小区,通过市场化模式、业主自治模式、办公与住宅统筹管理模式、社区代管模式这四种管理模式,均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小区的居住环境明显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提升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力度。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云组通〔2021〕62号)和《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推动全市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截至目前,全市2010个住宅小区(含609个老旧小区)均成立了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其中,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141个,占总数的15.6%,其余小区均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小区的自治水平不断提升。

二、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成效和正面典型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提高业主履行义务的意识,营造健康社区氛围。

(二)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查处物业收费不规范、小区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小区消防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行为。

(三)强化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文明城市创建、业委会履职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强化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基层治理能力。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