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6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5:2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9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刘林仙、张正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乡村临水临崖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提案》(第26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公路现状

截至2021年底,曲靖市农村公路列统管养总里程达25895.728公里,其中,地方管省道557.614公里,县道4138.407公里,乡道11736.74公里,村道9462.967公里;按路面等级分:沥青混凝土路面4264.257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15117.191公里,简易铺装路面153.948公里,未铺装路面6360.332公里。管养桥梁1497座、63490.14米。另外,有16894.197公里乡村道路未列入国家统计里程。

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积极申报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计划,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十三五”期间,曲靖市申请部省两级安排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资金共69189万元,处治隐患里程10087.3公里,危桥改造项目资金8118万元(82座);2021年和2022年,部省两级安排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资金共8673万元,处治隐患里程1324公里,危桥改造项目资金8247万元(75 座)。目前,除2022年计划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外,其他项目基本完工。

(二)对新建或改建项目,明确要求安防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曲政发〔2014〕55号),并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新建的农村公路,要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把设计审批、验收关,不降低标准,安全设施建设到位。一是严格执行现行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二是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公路项目,必须确保公路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强化建设管控及项目验收,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质量实行验收“一票否决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和通车运行。

(四)强化部门联动,实施公路平交道口“五小”工程,减少平交路口安全隐患。2016年,印发了《曲靖市“五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平交道口实施“五小”工程(一排道口标注桩、一块警示牌、一条减速设施、一盏爆闪灯、一个凸面镜)。2017年,出台了《曲靖市公路平交路口“五小工程”排查及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曲靖市五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公路安全各县治理“五小工程”建设数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规范了标准,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建立年度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美丽公路”创建活动,完善公路沿线设施,提升服务水平。2018年,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8〕26号),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包括农村公路及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内容,同时印发了《曲靖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创建标准》,2018年,创建了省级示范县1个、市级示范县1个、市级示范乡10个;2019年,陆良县创建成国家级示范县;2021年,会泽、马龙、罗平创建成省级示范县。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的实施力度,使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将得到全面整治,努力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性。

(二)强化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更新安全隐患台账,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提供依据。

(三)按照轻重缓急、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在乡村公路急弯陡坡、视距不良、错车难的临水、临崖路段增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在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设置对应的警告(警示)标志标牌设置;设置凸面镜或其他工程措施改善视距不良稳定弯道。

(四)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