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3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24 11:2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45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徐淑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的提案》(第33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城乡法律资源共享”的建议办理情况

2021年6月,曲靖市对标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中央、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曲靖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并于2022年8月份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委深改办。方案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科学制定了曲靖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和切合曲靖实际的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只要群众进入服务平台,就进入了公共法律服务的通道,在这个通道里,三级平台没有上下级关系,互联互通,实行扁平化管理,群众有任何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均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有效解决了法律服务资源在上、法律服务需求在下之间的矛盾。

(一)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曲靖市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名称标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进驻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六统一的标准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截至2022年8月,在市、县(市、区)两级建成11家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在乡镇(街道)建成实体平台136家,覆盖率达99%,村(社区)建成实体平台1677家,覆盖率达100%。

(二)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服务职能。依托省司法厅建立的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在市本级设立2坐席接听,并于今年2月实现了“7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三)加快网络平台建设。依托省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12348掌上(手机)公共法律服务、12348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截至2022年8月,全市已安装了121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目前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正在推进“乡村法治通”机器人建设,全市正逐步实现“键对键”虚拟服务全覆盖。

二、关于“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建议办理情况

2022年以来,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各项部署和要求,我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和作用,着力开展乡镇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市司法局印发了《2021-2023年曲靖市法律服务行业乡村振兴、律师进街下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到2022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1677个、部署法律服务机器人200台、办理涉及“三农”法律援助事项400件、市律师协会党委统筹安排“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9家、培养专职人民调解员1040名、矛盾纠纷定期排查172000次、开展主题宣传1700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9400名。

在全市律师行业挑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熟悉基层生产生活实际的优秀律师,组建“万名律师进街下乡”法律服务团,在进街道、下乡村为乡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担任法律顾问等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服务好乡村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好城市街道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以及与“法治、自治、德治”相关的基层实践。

三、关于“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稳步发展。近几年来,曲靖市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年均保持在3000余件,基本做到了应援尽援。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总体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网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大法律援助保障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6个部分18项内容,明确相关任务,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

(二)推行便民举措,畅通申请渠道。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方式,完善便民举措,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新举措。一是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城镇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一半执行,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军队义务兵等特殊群体,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援助。二是简化审查程序。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期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特殊案件受理、审批、指派1日内办结。开通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多条“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三是扩大受案范围。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农用物资、农村土地和林权承包、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大力推行预约服务、流动服务、延时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上门服务。五是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六是加强法律援助专业化建设,聘请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到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进行“坐诊”,对于接待咨询中发现的疑难案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会诊”,提升法律援助水平。七是完善服务投诉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受援人有权了解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权对法律援助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终止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行为进行投诉,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案件承办人员。八是强化援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结案,以减轻受援人诉累。

四、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强化经费保障。近年来,市、县两级财政均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年来累计投入法律援助经费800余万元,初步建立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

(二)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市本级法律援助力量薄弱的状况,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支10人的法律援助专门队伍,人员经费由市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每年所需经费列入了市级财政预算。

(三)多渠道募集法律援助基金。为弥补法律援助经费短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发展,2013年,我市启动了法律援助公益募捐活动。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委政法委、市直各部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驻曲监狱、爱心企业和个人的支持下,当年共募集资金136.23万元。2016年全市9个县级工作站共募捐法律援助资金91.6万元,实现了基金会县级工作站资金募捐全覆盖。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  联系电话:0874—312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