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26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24 11:0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46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民盟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酒驾行为的提案》(第226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针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高速公路重要出入口,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市道路及城乡接合部,县乡道路、农村集市周边道路等为重点区域;以晚20时至次日凌晨2时,周末、节假日和农村红白喜事、赶集日、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小型汽车、摩托车等为重点车辆,结合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2020年查处酒驾醉驾违法15277起,其中,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违法3546起,占比23%;2021年查处酒驾醉驾违法13630起,其中,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违法5122起,占比38%;2022年以来查处酒驾醉驾违法9639起,其中,农村酒驾醉驾违法4155起,占比43%;从违法查处占比看,农村地区违法查处数逐年升高。

关于“酒驾醉驾”建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严格贯彻落实酒驾醉驾“百日行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辖区交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实现酒驾醉驾无缝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治理。二是认真总结分析前一阶段酒驾醉驾整治工作的经验以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部分驾驶人打“游击战”的实际情况,采取定点设置固定执勤点与流动巡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勤务制度,不给整治留死角盲区,切实提高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效性和覆盖面。三是针对部分驾驶人打时间差的心理,把酒驾醉驾整治时间段由晚上向凌晨、向白天延伸,把整治对象由小型汽车向客车、大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延伸,突出以往整治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强化路面查控力度和密度,做到天天查、夜夜查、时时查、处处查,不给“酒驾醉驾”者可乘之机。四是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酒驾醉驾的查处规程,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规范文明用语,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防止因执法不当诱发舆论炒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传发公安机关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公纪监发〔2021〕9号)要求,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治理工作作为交通违法整治的重点内容。六是对农村地区加大管控力度,在农村赶集日、重大民俗活动期间,不断强化酒驾醉驾查处力度,引导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七是在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微信交流群,广泛推送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大力营造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氛围。八是依托“七进”“美丽乡村行”“全民拒酒驾,平安你我他”等主题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以及沿线社区、村庄、学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  联系电话:0874—312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