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6 10:2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0800000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2.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4.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5.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6.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7.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管理市民族中学;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8.指导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0.完成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民宗综合科、文化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经济发展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曲靖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好第四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整合资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做好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公示、督查等工作,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档案,总结经验、突出亮点、推广典型、加强宣传,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按照“十进十创”模式,创建命名一批省、市级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推进创建活动更深入、广覆盖。执行好省、市、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着力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3.加强民族文化体育工作,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加大民族文化项目储备力度,做好省级民族文化项目实施工作。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及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认真落实民族教育政策措施,落实少数民族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置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非法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建设,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场所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做好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现代化、规范化、法治化。

5.推进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以“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为指引,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在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政法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制,完成深化改革、统战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和干部人才工作,举办2022年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抓好妇女儿童工作及提高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0.54万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曲靖市组团参加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专项经费减少266.94万元,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减少180.00万元,《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曲靖卷编撰专项经费减少30.0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3.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5.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5.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0.54万元 ,下降23.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曲靖市组团参加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专项经费收入减少266.94万元,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收入减少180.00万元,《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曲靖卷编纂专项经费收入减少30.00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减少3.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5.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调出事业编制人员1人,退休3人,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下降,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4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6.94万元,下降35.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曲靖市组团参加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专项经费减少266.94万元,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减少180.00万元,《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曲靖卷编撰专项经费减少3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529.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2012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749.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实施民族干部培养示范支出。

20134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100.0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退休人员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64万元,主要用于缴存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59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5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5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6万元,项目支出769.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4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万元,项目支出619.5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7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2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5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5.399其他支出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3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5.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0.54万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曲靖市组团参加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专项经费减少266.94万元,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减少180.00万元,《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曲靖卷编撰专项经费减少30.0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3.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8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4.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4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510人次。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4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包括市级本级民族专项资金、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民族地区维稳专项经费,以上项目已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05—2、附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0—2。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8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78.76万元(净值75.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万元,固定资产167.30万元、净值63.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9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27.43万元,流动增加0.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市级本级民族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曲办法〔2015〕3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曲靖市是云南省典型的散居民族地区。截至2020年末,分布各乡镇(街道)的少数民族56.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46%,其中彝、回、苗、壮、布依、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8个民族乡、161个民族村委会和1437个民族自然村。2023年市级本级民族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团结维稳、教育、宗教工作等方面。

五、项目实施内容

1.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2.民族地区发展;3.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4.开展民族事务活动。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曲发〔2015〕31号文件精神,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市级本级民族专项资金项目预算369.00万元,其中: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 110.00万元;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经费90.00万元;民族事务活动经费 69.00万元;宗教工作经费1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2023年1月启动项目,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民族专项资金扶持,将不断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民族团结发展工程,树立民族地区发展典型,最终达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uploadfile/2024/0220/20240220160123591.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