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8 11:18:0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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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曲靖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省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林区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省林业和草原局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负责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行政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及机关党委;

本单位为曲靖市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曲靖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2.曲靖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办公室、3.曲靖市林业网络信息中心、4.曲靖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5曲靖市林木种苗管理站、6.曲靖市林业勘察设计队、7.曲靖市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8.曲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9.曲靖市森林资源管理站、10.曲靖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1.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12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1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国土绿化和资源管理为重点,以林业草原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攻坚克难,到2022年底,全市森林蓄积量达7,13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5%,林业草原总产值达139亿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事业编制298人。在职实有2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0人,单位资金保障2人。

离退休人员22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22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2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2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04.24万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计提增加住房公积金。三是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四是曲靖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五是其他项目等增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8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23.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8.1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23.19万元(本级财力12,123.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01.89万元,增长81.43%,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计提增加住房公积金。三是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四是曲靖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五是海寨林场2022年由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有偿收回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原场部土地三宗、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土地收储款项2,698.27万元足额上缴财政后纳入项目预算,由财政返还海寨林场作为科技服务用房建设资金;六是其他项目等增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81.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8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5.94万元,增长5.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计提增加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7,37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55.95万元,增长264.9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二是曲靖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三是海寨林场2022年由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有偿收回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原场部土地三宗、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土地收储款项2698.27万元足额上缴财政后纳入项目预算,由财政返还海寨林场作为科技服务用房建设资金;四是其他项目等增加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培训;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1.8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51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5.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8.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405.5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级森林城市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428.20万元,主要用于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446.43万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场、面店坡林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56.6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334.96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地方配套补助经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配套经费、曲靖市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草原修复治理经费、曲靖市林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定项目、苗木产业化发展及林木良种补助经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经费,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补助经费,贮木场下岗职工补助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9.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554.71万元:

30101基本工资1,35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02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18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85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0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698.54万元

30201办公费59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万元,项目支出569.52万元);

30202印刷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05水费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电费1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邮电费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1差旅费14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40.8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30215会议费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6培训费25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万元,项目支出229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8专用材料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30226劳务费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万元,项目支出41.43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27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8万元,项目支出2,179.34万元);

30228工会经费7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福利费11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4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3万元

30301离休费2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2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65.53万元

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1,66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65.53万元)。

5.310资本性支出22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6.399其他支出2,480万元

39999其他支出2,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81.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01.89万元,增长81.43%,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计提增加住房公积金;三是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四是曲靖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及对下补助经费预算;五是海寨林场2022年由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有偿收回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原场部土地三宗、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土地收储款项2,698.27万元足额上缴财政后纳入项目预算,由财政返还海寨林场作为科技服务用房建设资金;六是其他项目等增加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列入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有:1.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60万元;2.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150万元;3.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370万元;4.曲靖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下补助经费900万元;5.绿美曲靖三年行动对下补助经费1,000万元。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50万元,较上年减少11.95万元,下降21.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下降65.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7次,共计接待788人次。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5万元,下降3.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3.5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3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项目10个,财政安排7377.12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二)2023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1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98万元,比上年减少6.47万元,下降1.31%,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4,046.29万元(净值20,652.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63.57万元,固定资产13,030.05万元、净值9,713.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79.05万元,无形资产698.40万元、净值621.76万元,其他资产275.2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2.1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8.3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7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7.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项目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26号)文件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6年,曲靖市人民政府提出“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重点应用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26号)文件要求,曲靖市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被立为20个重点应用项目之一,将在全市新建30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全市森林防火整体防控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包含网前端可见光和热成像云台,后段报警和视频存储设备,安装、调试、连网及维护等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工程建设总投资1,200万元,由曲靖移动通信公司投资,曲靖市政府前6年按每年180万元购买服务,最后一年按120万元购买服务。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投资12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县、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等9个区、县、市范围内重点监控林区建设30个自动监测站点。其中:麒麟区海寨林场2个站点,经开区1个站点,麒麟区2个站点;沾益区4个站点,马龙县2个站点,陆良县3个,师宗县3个,罗平县3个,富源县4个站点,会泽县4个站点,宣威市2个,共计30个站点。11个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软件平台及存储设备,7年网络传输及维护等服务费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监测范围内视频图像分析和红外热成像智能识别双重识别系统,实时进行最高点温度搜索,一旦达到火点温度或设定温度,系统立即触发报警,摄像系统锁定目标,精确判断火点位置。实现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自动对监测范围内森林火灾的监测和报警。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