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7:00:2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根据单位职责设14个内设室、中心、大队和政治部、纪委、车辆管理所。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督察分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大队、事故对策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宣传教育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机动大队、车辆管理所、直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和五大队。2022年末财政全供养人数342人,其中:在职人员240人,退休人员102人。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5辆。

3、单位年度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2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坚持政治建警,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交警队伍,全力以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竭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双下降”,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总体部署要求,以党的二十大、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交通安保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有效推动城市交通治理,创新推出便民利企举措,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畅通、惠民生各项工作,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具体是抓好重大活动交通安保;推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公路安全防控能力;补齐农村交通安全短板;精细高速公路管理指挥;完善预警研判管理机制;深化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持续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智慧交管”实战应用;持续推进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持续推进城市交通安全管控;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探索创新释放改革效能;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监管;做优科技支撑保障建设;构建有力有效“大监管”格局;毫不动摇推进政治建警;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警;抓实抓牢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持之以恒推进战训强警;始终如一抓好争优暖警;扎实开展“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察。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严格按照省、市财政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效目标体系,提高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结合部门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2022年度部门绩效目标具体设置情况如下:支队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从汽车类驾驶证许可科目一考试服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科目二小车考试服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科目二大车考试服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科目三小车考试服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科目三大车考试服务、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案件办理、道路交通安全研判及巡查、道路交通事故简易案件办理、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春运、酒驾等)、处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交通违法、查处嫌疑机动车、整治查处涉车犯罪车辆行动、交通警卫引导任务、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印制、媒体协作、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网络租用费、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维护、信号优化服务、中心机房整体运维服务、路面前端管控设备维修维护费、组织各部门业务培训、应用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开展劝导提醒、宣传教育活动、支队机关办公区域、三个生活区、南海子车管所和考试中心办公区域水电、零星维修、支队机关办公区域、三个生活区、南海子车管所和考试中心办公区域卫生环境、绿化管道养、组织民、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规定配发警用服装、按照规定配发执法装备、较大事故深度调查及评析、危险路段排查及临时性防护、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和告知、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标线设置、网络通畅保障率、警务通使用率、新建系统投入使用率、发现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或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或制止的,及时向交警中队或派出所报告、 提高辅警协助执勤执法业务能力和形象、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服务和交通道路环境的满意度等方面设定了指标和指标值。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2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3.66万元;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5.02万元,项目支出11904.93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及直属高管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5.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76.18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68.84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04.93万元,主要支出包括车管业务工作专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查处涉车犯罪专项、警卫开道及重大交通安全保卫、应急处突专项、民警教育培训专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全市各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专项等开支。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主要用于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警卫、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和车辆检验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待上级或下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曲靖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要求,支队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切实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相继制定并出台了《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内部控制规范等实施方案》、《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多个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票据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严格按项目预算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确保支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促进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更加真实、完整、准确;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通过财政局和政府网站对公众进行公开。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是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和水平;二是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支出管理目标设置的准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部门履职的有效性,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验证支队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通过绩效自评,了解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培养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

2022年交警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设置主要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文件和交警支队近几年自评指标体系的设计,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包括绩效目标,绩效内容,编制预算时确定的任务和措施等方面,构成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内容。此次支队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共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3个:投入、过程、和效果;二级指标6个: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三级指标19个: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逐步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管财务的支队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警务保障大队牵头,各相关项目业务实施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自评工作。

二是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文件要求,根据支队项目基本情况和自评范围,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的清晰度和项目基础资料的完备程度,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拟定实施方案。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通过会议座谈等对各业务部门项目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结合自评要求,通过与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和自评相关方的沟通反馈,拟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制订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确保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可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组织支队各项目业务科室召开绩效评价交流会议,明确各项目支出绩效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

二是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文件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依据市财政局2022年度对我单位下达的资金文件、对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支出账目进行核查,收集相关资料,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情况分析:支队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符合规定的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合理,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设定明确,“三公经费”比上年度压缩,预算完成率接近100%,支付进度严格按照财政局年初预算的支出进度要求进行,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较高,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资金使用合规性增强、严格按照要求在政府和财政网站及时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基础信息、资产管理保存完整,合理配置,规范处置资产,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使用率较高。

综合评价结论:支队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达到年初预算要求,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金缴纳,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队伍稳定;“三公经费”在预算数内有较大节约,实现了节支增效;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资产变动按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或备案,规范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要求,2022年度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0分,等级评定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随着社会经济不断高速发展,对交通管理业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日益复杂的业务给部门预算编制带来不确定性,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逐年上升,对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且科技信息化引领形成常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的交警作用日益凸显,因此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除常规性工作照常开展外,各项新任务也在不断涌现和下达。各项具体工作进程和环节的即时要求性和变动性都较大,编制部门预算不确定因素增多。

2.支队绩效管理制度规定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业务科室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由于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涉及部门的方方面面,在具体评价过程中涉及人员、制度建设、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凭证等资料,导致绩效自评工作难度大。

3、队伍建设投入不足,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随着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需要自上而下地加大对交通民警、辅警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用于干部队伍建设投入资金较少,业务培训力度不够,个人综合能力参差不齐。

(二)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公安交警队伍的履职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用绩效评价结果指导实际工作是判断评价工作是否取得成绩的主要依据。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学习和了解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要求、组织结构、实施程序、评价方法,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了深刻认识;二是项目实施部门通过组织自评,及时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健全与完善;三是通过召开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工作会,认真分析、归纳总结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疏漏环节或不足,并将意见及时反馈项目实施部门,针对下步财务管理、预算项目安排和资金安排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有利于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曲靖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及绩效工作的全程性。认真谋划,科学论证,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形成了警务保障大队牵头,具体项目实施部门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支队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按照支队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积极邀请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支队预算、决算编制、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uploadfile/2024/0407/20240407112117385.xls

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