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5:09:0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曲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是中共曲靖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4)配合市委有关单位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向市委汇报、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5)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纪委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7)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

(8)领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曲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团工委)、曲靖市直机关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会委员会)的工作。

(9)对县(市、区)机关工委进行工作指导。

(10)完成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是行政单位,是一级会计核算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机关工会工委5个科(室、委),单位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

工委现有人员编制数为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2022年12月末实际在职人数为18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2022年度财政拨款供养人员18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工委职能职责设立,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立13个三级指标,设置的指标清晰、明确、可考量,能够反映部门履职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 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5.85万元;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75.8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1万元,项目支出119.94万元)。

2. 年度收入情况。2022年全年收入共计575.8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 年度支出情况。2022年全年支出共计5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1万元,项目支出119.9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中共曲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定点加油、定点机票采购、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会议费、差旅费管理,会议费标准、差旅费标准不超标。根据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工委所承担的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1)成立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为组长的整体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 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

①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②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③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④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⑤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22年度部门市直机关工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今后业务科室在申报预算绩效时,在财务人员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尽快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工委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工委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二)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