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0:41: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曲靖市盐务管理局名义和印章;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分别为: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直属单位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曲靖市专利管理中心、曲靖市盐务执法支队纳入本级预算)、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全部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46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131人。在职实有27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34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 131人。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9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0年实施项目23个,其中,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8个,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3个,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本级1个,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1个,每个项目根据工作任务设置一、二、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9,7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4.61万元、项目支出3,632.62万元、经营支出1,223.63万元;决算收入总额9,2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58万元、项目支出2,769.39万元、经营支出8,79.21万元。差异原因:2022年收入项目经费减少、经营支出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2年度各项收入总额为9,586.36万元,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9.04万元,占总收入的86.68%、经营性收入1,223.63万元、占总收入12.76%:其他收入53.68万元,占总收入的0.56%。

2022年度各项支出总额为9,2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58万元,占总支出的60.56%,项目支出2,769.39万元,占总支出的29.94%、经营性支出879.22万元、占总支出9.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部门机构改革后的行为准则,制定了《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含: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办文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网站信息工作、值班、奖惩)、《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预决算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12.75万元,与2021年的99.23万元相比增加13.51万元,涨幅13.62%。其中,2022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2021年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11万元,与2021年的95.02万元相比增加15.09万元,涨幅15.88%;公务接待费2.64万元,与2021年的4.21万元相比减少1.57万元,增幅37.29%。一是未发生车辆购置费和因公出国费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单位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增加。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绩效自评工作相关要求,听取各科室的意见、建议。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评价工作实施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评价工作任务要求,成立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

(3)部署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局下发通知,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以及评价时间、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要求事项。

2.组织实施

(1)每个小组开展自评工作。各小组针对绩效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作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2)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各小组填报的绩效报告以及与评价相关的依据材料。

(3)审核材料。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分析,进一步完善每份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曲财绩〔2022〕14号)要求,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部门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自查中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部门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过于简化,三级指标细化不够。

二是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有待提高,认为预算绩效的管理只要经费开支合理、合规就可以,不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和收集相关痕迹资料。

三是部门普遍适用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加强。

(二)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事前审核把关,年初项目预算申报时,结合实际制定绩效目标,全面反映出专项资金范围、方向、效果。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绩效目标细化,规范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二是落实绩效跟踪管理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工作管理办法,实行资金分配和使用责任制;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本着“谁分配、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市局和项目实施单位明确经办人和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绩效过程跟踪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实施动态绩效,项目实施单位按季度向市局报送专项资金支出状况和使用效益的报告,项目归口部门(科室)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科室)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效益考核和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的管理规定,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有效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档案资料的归集管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工作措施,科学合理进行项目预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得当、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支出安排合理、责任分工有序、服务管理体系完善,部门职责发挥有效,社会效益日趋显现。二是项目台账完整,资料齐全。各项目指标、方案、统计表资料齐全,有编号有秩序的进行项目归档。三是科室之间职责职权分工明确,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此次绩效评价涉及29个科室,由专人负责牵头,资料收集快速、有效,各科室均向绩效组提供了2022年度绩效评价总结及相关材料。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2年,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事故,市场安全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