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0 15:15:4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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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82号)等文件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现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办设9个内设科室暨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扶贫安居科、产业金融扶贫科、帮扶协作科、挂包帮扶科、动态管理监测科、考核评价科、督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方案计划和年度衔接资金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年度衔接项目资金计划;负责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开展常态化动态管理;负责抓好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负责统筹行业部门和定点帮扶部门抓好行业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及有关承贷机构做好扶贫到户贷款、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实、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牵头抓好沪滇协作相关工作;完成省乡村振兴局、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曲靖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曲编办〔2021〕21号)文件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由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均保持不变(机构级别正处级,9个内设科室,正科级)。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基调,以“三年行动”作为总抓手,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第一位任务来抓,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议在曲靖召开。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构建组织指挥体系。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双责任、双推动”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大局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11次市委常委会、12次市政府党组(扩大)会、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构建1个专班、9个县(市、区)、38个责任部门联动体系,建立“统筹调度、会商研判、工作交办”等7项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双月一推进、一季一部署”,先后召开14次视频调度会和6次现场推进会,对9个县(市、区)和15个牵头部门发出25份任务交办单和1份任务督办单,形成全链条全过程闭环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四个不摘,推动政策有效衔接。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计划和15个配套文件,明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等22项重点任务,累计投入各级衔接补助资金21.23亿元,全面盘清核准登记扶贫资产327.03亿元,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36亿元,为脱贫地区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和资金支持。围绕“加快缩小全市脱贫人口收入与全省、全国的差距,用2年的时间基本消除收入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的总体目标,按照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4个类别,概算总投资145.00亿元,3年规划实施项目5229个,覆盖9个县(市、区)122个乡(镇、街道)1147个村,为整合资金、统筹项目、细化推进搭建工作平台。将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到9名市级领导、15个牵头部门、23个责任部门和38名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

三是紧盯返贫风险,抓实动态监测帮扶。认真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市县乡村组按照“55211”配齐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员,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建立“找政府”APP线上受理和乡村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双线并行”的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干部访、群众找,线上报、线下帮,实现线上线下动态监测帮扶。截至12月1日,全市监测对象27675户94431人,通过精准帮扶累计消除风险17864户62056人,剩余未消除风险的9811户32375人,已全部实施精准监测帮扶,返贫风险实现动态销号清零。

四是精准帮扶施策,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坚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出台《曲靖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细化25条支撑脱贫人口增收的具体措施,聚焦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实施稳岗就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资产收益、低保救助“五个一批”精准帮扶。制定万元以下脱贫人口“一户一台账”“一人一措施”“一对一包保”措施,对年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行建档立卡监测帮扶。按照“农业发展、企业壮大、农民增收”三者共赢的思路,在全省率先推开促农增收试点,积极探索“村集体组织+”“产业联合体+”“社会化服务+”等6种联农带农增收模式。截至12月1日,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2年人均纯收入为12,518.00元,同比增加1,669.00元,增幅15.3%,消除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32.5万人,全面消除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在7,000.00元以下的对象。

五是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项目投资方面,2022年度实施支撑项目1330个,总投资39.3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81亿元。教育保障方面,抓实“双线四级”控辍保学机制,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医疗保障方面,为31625名脱贫人口发放门诊慢特病就诊卡,家庭医生与重点人群100%签约、100%履约服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保。住房保障方面,全市937户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和6736户农房抗震改造全部完工,竣工率100%。饮水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05%。

六是倾斜政策支持,重点区域均衡发展。坚持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出台《曲靖市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措施》,推动资金、项目、资源、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等全方位倾斜支持国家级重点帮扶县会泽、宣威和省级重点帮扶县富源。2022年投入三个县(市)衔接资金达17.5亿元,占全市衔接资金的84.15%。通过倾斜政策支持,3个县人均GDP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与其他县的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全市461个集中安置区,强化产业就业帮扶,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有效推动山上问题山下解决、农村问题城市解决、分散问题集中解决,搬得出、稳得住的目标基本实现。

七是强化示范带动,探索乡村振兴先导工程。制定出台《曲靖市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曲靖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建设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3个、精品示范村40个、美丽村庄400个。健全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采取政校企合作、蹲点指导、专班推进、农村CEO培养、分类施策等模式,启动建设罗平县板桥镇“云上花海”、陆良县三岔河镇“荷花里”等6个乡村振兴先导工程,通过先行示范、以点带面、梯次开花、竞相发展,力争用3年时间,探索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曲靖特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引领力的乡村振兴理论和实践成果,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曲靖经验”。

八是凝聚各方合力,帮扶协作拓展深化。制定《关于深化“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高层互访机制、结对帮扶关系、拓展帮扶领域,持续优化帮扶方式,深化协作内涵,在产业协作、人才智力协作、城乡融合协作和消费协作方面持续深化拓展。2022年,上海市和宝山区投入援曲资金2.67亿元,推进实施项目87个。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中国工程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定点帮扶会泽县、富源县,投入资金870.00万元,帮助引进项目15个,落实消费帮扶1,100.00万元。930个省市县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980.00万元,引进各类项目资金1.10亿元,实施帮扶项目390个,帮助销售当地农产品1,840.00万元。1238支工作队驻村帮扶、3753名驻村工作队员全覆盖包保,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注入了强大动力。

九是坚持问题导向,较真碰硬真改实改。全面认领《省纪委省监委对曲靖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反馈》指出的问题,结合2021年国家、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反馈问题、2022年度省政府综合督查、市纪委市监委日常监督、各级审计、市级分片包保督促指导及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等发现问题,归纳梳理汇总各级各类发现问题共四方面23个共性问题和56个个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抓到底。截至10月30日,8个共性问题和43个个性问题得到整改,15个共性问题和13个个性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在下步工作中长期坚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扶贫安居科、产业金融扶贫科、帮扶协作科、挂包帮扶科、动态管理监测科、考核评价科、督查科。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乡村振兴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原因:军转干部安置导致曲靖市乡村振兴局人员超编。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5,434,153.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34,153.54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65,144.72元,增长8.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5,144.72元,增长8.1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中增加了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基本支出中因公死亡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434,153.54元。其中:基本支出8,678,553.54元,占总支出的24.49%;项目支出26,755,600.00元,占总支出的75.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65,144.72元,增长8.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6,044.72元,增长17.56%;项目支出增加1,369,100.00元,增长5.3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中增加了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基本支出中因公死亡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78,553.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77,639.28元,占基本支出的8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0,914.26元,占基本支出的1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55,6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财农〔2022〕58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经费1,500,000.00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日常经费支出。

2.曲财农〔2022〕37号向上海市宝山区援助物资补助资金456,000.00元,用于支援上海市宝山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费用支出。

3.曲财农〔2022〕59号支援上海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省级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用于支援上海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费用支出。

4.曲财农〔2022〕58号办公用房租用费420,000.00元,用于办公用房租用。

5.曲财农〔2022〕44号2022年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316,600.00元和曲财农〔2022〕139号2022年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2,963,000.00元,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6.曲财农〔2022〕58号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经费补助200,000.00元,用于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

7.曲财农〔2022〕65号2022年上海市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经费5,900,000.00元,用于上海帮扶曲靖市人才交流培训相关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34,153.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相比增加2,665,144.72元,增长8.1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中增加了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基本支出中因公死亡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0,19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405.05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848.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484.24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1,111,454.0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及因公死亡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457,84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0,327.55元,主要用于医保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4,369.8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50.70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3.农林水支出3110503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3%。其中:2130501行政运行5805431.1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0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办公费用以及购买服务等支出;2130503机关服务42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7,279,600.00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900,000.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535,0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535,083.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其中: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6,000.00元,用于支援上海市宝山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925.00元,支出决算为76,61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397.3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925.00元,支出决算为76,61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397.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3月14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云D·01889)在宣威出差途中发动机出现故障,导致此公务用车无法行驶,经向单位领导报告后,由曲靖市凯煜商贸有限公司拖至该公司维修,经检查该车辆发动机无法修复必须更换,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更换发动机,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550.94元,下降2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149.94元,下降3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01.00元,下降22.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22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914.26元,比上年增加328,208.32元,增长57.31%,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增强,工作量加大,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2,280,976.88元,其中,流动资产11,366.88元,固定资产2,269,6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6,687.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5,29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8项,账面原值405,29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100,000.00元,其中:上海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工作经费100,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曲靖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111